一、取保候审是哪个机关
授予取保候审的权力机构原可源自公安机关乃或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三者之一矣。
在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无论依据何种情节与状况,皆有权力宣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加取保候审之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授权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任一机构行使。 这些机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需要,均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二、取保候审能办吗
在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您是有资格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若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其次,如果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通常为三年有期徒刑),且经过评估认为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时,便可以考虑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此外,如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妊娠期或婴儿哺乳期间的女性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者,也可提出申请。
最后,如果持有有效护照及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存在出境逃避侦查的风险,但无需进行逮捕的情况,同样可以尝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如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实际操作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在内的多个机构都有权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但所有这些机构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其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到达之际,负责执行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解除对有关人员的取保候审措施。假如发现取保候审期内有关事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理工作尚未圆满结束,则需要提前办好延期审批手续,确保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一点是,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务必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所在地所属的城市或县城;当本人的住宅地址、工作单位或是通信联络方式有所变更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在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授权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任一机构行使。 这些机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与需要,均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