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办取保候审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办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刑事拘留后,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的期限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有三天时间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在特定情况下,这一期限可以延长至七天。如果案……

一、刑事拘留几天可以办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案件当事人有资格在被拘留后的三个自然日内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的申请期限可能会得到延长,最多可达七个自然日。

同时,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伙同他人共同作案的重型嫌疑人来说,他们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期限则可以延长到三十个自然日。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是否能够成功获得取保候审并不仅仅取决于申请期限的长短,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规定,刑事拘留后当事人一般有三个自然日提出取保候审。特定情况下,期限可延长至七日,重犯或团伙作案者可延至三十日。但成功取保候审不仅看期限,还需考虑罪行严重性及社会危害性。

二、刑事拘留后多久下逮捕令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被拘留在公安局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在等待检察院进行审查批捕的过程中,正常情况下的时限是七个工作日。

然而,具体案件的性质各异,因此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羁押的时间也就相应呈现出差异状态。

以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两种不同场景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在通常情况下,若案件相对简单、不复杂,公安部门有权在将行为人拘留约三日后,即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而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捕的时限可延长至一至四天。

相反地,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策,决定是否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因此,在此种情景下,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被执行拘留之后十四天才会收到逮捕通知书。

第二种情况,当涉及到跨区域活动或团伙作案、多次做案等情况时,公安局有权利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三十天内向检察院正式提出逮捕请求。

同样地,检察院也需要在接收到公安局提交的逮捕请求书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就批捕与否发表判断意见。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长时间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最终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实施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公安局能直接放人吗

对于依法实施的刑事拘留,出于特定条件与情况,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将相关人士予以释放。然而,若经深入调查并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亦或是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况,公安机关有责任撤销该事件,解除对相关人员的刑事拘留措施,并将其释放。然而,若事件尚处于侦查阶段,证据尚未足以证明犯罪行为的存在,需要进一步进行侦查工作时,公安机关可能会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式,而并非直接释放当事人。因此,公安机关是否能够直接释放当事人,主要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规定,刑事拘留后当事人一般有三个自然日提出取保候审。特定情况下,期限可延长至七日,重犯或团伙作案者可延至三十日。但成功取保候审不仅看期限,还需考虑罪行严重性及社会危害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