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阶段如何立功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阶段如何立功”这个问题。将他人犯罪行为揭露,或者提供线索帮助执法机关破案,这都可以被视为立功表现。 不过,立功行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而且还得经过严格审查。 司法机关在认定……

一、取保候审阶段如何立功

处于取保候审期间,被指控的犯罪者以及被告人们,有资格利用以下途径去争取立功表现:首先,揭露他人的犯罪活动,并在经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确认之后,认为确凿无疑的情况下,便能获得肯定;

其次就是能为我们的执法机构提供重要线索,帮助他们能够侦破其他的一些犯罪案件等等。

然而,需要在此强调说明的是,凡寻求立功的行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

在对是否立功的认定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进行严谨的审查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揭露他人犯罪并经查实,或提供线索助执法机构破案,均可视为立功表现。 但需注意,立功行为必须真实有效,并接受严格审查。 司法机关在认定立功时,会严谨判断,确保公正。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是哪些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能打官司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本身并不干扰或阻止您在后续寻求法律途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或接受公正司法审判的机会和流程。在此期间,针对涉案的相关调查、起诉以及审理程序将依照法律规定继续进行。若您作为被告方,应当正确认识到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件的终结,仍然有义务积极参与诉讼并妥善处理各类事项。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阶段,您具有向专业人士求助即聘请律师为您提供相应辩护服务的法定权利,同时根据需要搜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依循法律规定协助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以便在法庭上充分行使自身的各项诉讼权利。若您不幸成为受害者,也同样应该及时提出相关请求,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来保障自己争取民事赔偿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取保候审与参与诉讼活动之间是相互独立且互不干涉的关系,相关的法律程序在法律框架下会履行正常的推进过程。

揭露他人犯罪并经查实,或提供线索助执法机构破案,均可视为立功表现。 但需注意,立功行为必须真实有效,并接受严格审查。 司法机关在认定立功时,会严谨判断,确保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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