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和报捕哪个在前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和报捕哪个在前”这个问题。一般来说,“报捕”会先进行,即公安机关认为某个可疑人员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要求涉案人员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和报捕哪个在前

常态情况下,报送批捕往往发生于事件之前。

这里所说的“报捕”意为公安机关鉴于可疑人员的行为有违法罪之嫌,故须提出请示,请求检察机关展开逮捕程序。

相对而言,取保候审则是在整个刑事司法程序中,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以强制力要求涉案人员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故意逃离或者阻碍调查作业、检控与审判工作,同时还需保持随传随到的配合状态。

原则上,报捕应先行实施,若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或者涉案人员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那么便会启动取保候审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通常“报捕”在前,指公安机关认为可疑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向检察机关请示逮捕。 取保候审是公检法要求涉案人提供担保或交保证金,保证不逃不阻碍办案且随传随到。 原则上报捕先进行,未批捕或满足条件则启动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哪个轻

在通常情况之下,相较于取保候审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程度往往显得更为严厉。

这主要表现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当事人必须在家中接受监管并时刻处于监视线索控制之中,不得擅自离寓外出。

而取保候审则相对自由灵活得多,只需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原则上便可在不脱离所在地域范围内自由活动。

但是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权向特定群体提出,即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

然而对于监视居住措施而言,其申请权限却需归属于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者审判机关,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充当罚金吗

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常情况下并不能简单地转换为罚金。取保候审保证金作为刑诉法上的一个独特制度,主要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要求。反观之,罚金则是由法院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必须向国库交纳相应额度的金钱,以此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与悔罪表现的体现。尽管两种款项从本质上看存在差异,且各自都具有明确的使用目的。然而在特殊状况下,若被取保候审人出现违规行为,那么保证金极有可能会被司法机关予以没收,并且其中一部分可用来冲抵罚金。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将保证金直接作为罚金来处理,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严谨的法律程序以及充分的判断过程。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将二者进行随意的混淆或替代。

通常“报捕”在前,指公安机关认为可疑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向检察机关请示逮捕。 取保候审是公检法要求涉案人提供担保或交保证金,保证不逃不阻碍办案且随传随到。 原则上报捕先进行,未批捕或满足条件则启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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