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什么行为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出现这些情况:未经许可离开居住地市县区、没有及时报告变更联系信息、不响应传唤、干扰证人作证、破坏证据……

一、什么行为是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被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保证措施或由候审人员自己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候审的刑事诉讼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在遵守取保候审规定方面的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未经执行机关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域的范围;

个人的地址信息、工作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负责监督其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执行机关汇报情况;

当受到执行机关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限制、妨碍证人出庭作证;

故意销毁、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同案犯进行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若违反规定,可能表现为:无许可离开居住地市县区、变更联系信息不及时报告、不响应传唤、干扰证人作证、破坏证据或串供。 这些行为均违背了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即保持与司法机关的良好沟通和遵守法律程序。

二、什么行为是正当防卫

为维护国家及社会之公共利益,保障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正在发生且违法性质严重的侵害,在此情况下所采取的必要制止措施,对侵害主体造成相应损害结果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什么行为是贪污罪论处

根据我国法律定义,贪污罪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利用其自身职务上的优势或特权,采取侵吞、盗窃、欺诈或是其他不正当途径,非法占据公款、国有资产或公共物品的犯罪行为。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贪污罪的典型事例:首先,国家公职人员在行使其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监督和经手职权时,如果利用这些权力和便利条件,将公共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其次,那些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如果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盗窃、欺诈或是其他不正当方式,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在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主体的身份、主观意图、实际行为以及所侵占财物的性质和数量等多方面因素。对于贪污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事例,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究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若违反规定,可能表现为:无许可离开居住地市县区、变更联系信息不及时报告、不响应传唤、干扰证人作证、破坏证据或串供。 这些行为均违背了取保候审的基本要求,即保持与司法机关的良好沟通和遵守法律程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