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还能要到法院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还能要到法院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或者嫌疑人已经被证明无罪。在取保候审期间,机关仍然会继续调查、核实案件和证据。如果经过调查,……

一、取保候审还能要到法院吗

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案件仍然存在被转入法院审判程序的可能性。

这是因为采取取保候审仅仅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一项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够作为判定案件已经结束或嫌疑人清白无辜的标志。

在这一阶段中,有关机关将会继续展开调查工作,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案件情况以及对相关证据加以梳理分析。

倘若经过周密的调查后,侦查机关发现犯罪情节论清晰显著,并且在各项证据都确凿且充足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应负上刑事责任,那么此案将被移交至检察院予以审查。

如若检察机关在进行审查过程中,认定该案满足起诉条件°,那么他们便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后案件仍可能进入审判程序。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手段,不代表案件结束或嫌疑人无罪。 此阶段机关继续调查、核实案件和证据。 若调查后犯罪情节清晰、证据确凿,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认定满足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公诉。

二、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有什么

以下是可以应用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尤其)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其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风险不会上升至不可接受程度者;

再次,存在严重健康问题、生活难以自理、孕期或者哺乳期中的女性等人群,在实施取保候审后,其活动范围和生活质量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者;

最后,若因刑事诉讼程序的持续推进,导致被羁押人员羁押期限到期,而案件尚未作出最终裁决,此时也需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加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在各类丰富多元的刑事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强制措施,具体应用条件主要如下:首先,对于那些对应可能受到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其次,对于那些预计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重型刑罚,且通过施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对其本身及社会带来严重威胁与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再者,针对患有重大疾病、生活无法自我进行管理、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无明显危害社会之虞,都可以依法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最后,若犯罪嫌疑人身处羁押期已然期满,但事例却依然未有最终结论,此时为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寻求适用取保候审。须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是否允许实行取保候审,通常需由司法机关根据各个事例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详尽评估和全面考虑。在取保候审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服从并遵循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能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区域。

取保候审后案件仍可能进入审判程序。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手段,不代表案件结束或嫌疑人无罪。 此阶段机关继续调查、核实案件和证据。 若调查后犯罪情节清晰、证据确凿,交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认定满足起诉条件就会向法院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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