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不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故意伤害罪不起诉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检察院在决定是否对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时,会考虑很多因素。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没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双方也和解了,检察院可能就不起诉了。 证据……

一、故意伤害罪不起诉的理由是什么

在众多原因当中,作为对故意伤害罪不予起诉的可能性之一,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相对较小,法律将酌情考虑这类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因此,检察院很有可能不会对该案进行公诉。

具体来说,如伤害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极其轻微,没有导致重大损害,并且加害人和受害人已经就此事达成了和解协议,那么检察院确实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另一方面,如若证据收集不够充分,不能达到法律规定的起诉标准,那么检察机关应该权衡利弊后采取不起诉的方式处理此案。

事实上,例如关键性证据的缺失,使得想要构建出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犯罪事实变得极具挑战性时,检察机关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起诉的裁决。

此外,当犯罪行为超越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时,同样应该撤销追究刑事责任的诉求,无庸置疑,这也是检察院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决定是否对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时,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若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双方已达成和解,检察院可能会选择不起诉。 此外,证据不足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也是考虑不起诉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二、故意伤害罪轻伤可以取保候审吗

作为故意伤害罪引发的轻伤案中,当事人是否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这一问题决非必然性。

事实上,能否获得这一权利,深层因素在于案件本身是否达到了取保候审的受理标准。

关于该受理标准的具体条目包括:

(i)可能面临流域的管束、限制人身自由或单独执行附加刑法的刑事责任;

(ii)预计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构成危险性的;

(iii)存在严重的健康状况、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已婚怀孕妇女或正在哺乳幼儿的母亲,采取措施保证她的安全和生活无虞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iv)在案件受理期限已到,案件尚未结束之际,为了继续进行司法程序而需要采用取保候审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多少钱一次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其表述存在偏差。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且导致他人失去生命的犯罪行为,其具体的量刑标准并非通过“每次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为指标进行核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这种情形,罪犯应该承受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面临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重惩罚。然而,实际量刑的结果主要取决于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使用的犯罪手段、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各项综合性因素。例如,如果事例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或者罪犯在实施犯罪之后没有任何悔过之意,反而逃避应负的责任和补偿受害者家属的义务等情况下,那么对其所判处的刑罚自然也将会较为严厉。相反地,若被告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对侦破事例有所助益的线索、或者在公正审判期间表现出忏悔与诚恳的态度,并且切实履行对受害家庭的赔偿义务,同时还获得了后者的谅解等等,这些行为势必在量刑过程中被视为适当从轻处理的有利条件。然而,我们必须明白,这一切都无法用单纯的经济补偿来简单衡量其影响。

在决定是否对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时,检察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若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双方已达成和解,检察院可能会选择不起诉。 此外,证据不足或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也是考虑不起诉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后作出决定,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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