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做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做”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

一、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做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保障措施,可依据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不同环节提出申请,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

在侦查阶段中,当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某名被拘留者已涉嫌犯罪且具备逮捕必要,但相关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罪行时,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三十日。

而人民检察院则需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该名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可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申请。 在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在拘留期满前三日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不批捕则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嫌疑人、被告及其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案件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还会不会查手机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犯而言,其在等候审判期间并不会面临对手机设备进行检查的情况。

然而,他们仍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行事,具体内容包括:

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言;

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等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诈骗还能取保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往往无法再适用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因为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手段,其适用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即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犯罪分子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且仅适用于附加刑等情况。如果在已获得取保候审之初便重新犯罪,则暴露了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进一步加大,已经不再符合取保候审所要求的“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威胁”这一基本条件。在此情形之下,司法机构将依法撤销先前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转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例如逮捕。此外,对于新犯下的罪行,也将与原有罪行合并审理,从而加重刑罚处罚力度。

取保候审可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申请。 在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需在拘留期满前三日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七日内决定是否批捕,不批捕则立即释放被拘留者。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嫌疑人、被告及其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案件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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