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怎么算成立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抢劫罪怎么算成立”这个问题。抢劫犯罪的三大要素:一是行为人想把他人的财产变成自己的;二是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三是在现场直接抢走公私财物。

一、抢劫罪怎么算成立

在大多数情况下,构成抢劫犯罪通常需要符合以下三个必要且充分的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亦即须存在将他人之财产据为己有的主观恶意。

其次,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行为、胁迫行为或是其他足以压制受害者反抗之手段。

所谓暴力,系指对受害人身体进行击打或强制,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捆绑等方式;

胁迫则是指通过当场威吓的方式使用暴力;

至于其他方法,则是指采取让受害人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的策略,例如利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手段。

最后,行为人需在现场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构成抢劫犯罪的三大要素: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意图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二是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压制手段,如击打、捆绑、威吓等;三是当场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二、抢劫罪怎么判

法院对于抢劫罪案情所涉及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慎考虑后,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其判决标准如下:

1.若行为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抢劫,无论其是否成功获取到公私财物,均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财产的罚金惩罚;

2.在特定条件下,如存在如下情节,可对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且在处罚金的基础上增加没收财产的附加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进入民宅实施抢劫的行为;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行为;

(3)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行为;

(4)多次进行抢劫,或者抢劫数额较大的行为;

(5)由于抢劫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的情况;

(6)冒充军警人员实施抢劫的行为;

(7)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8)针对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进行抢劫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三、抢劫罪怎么量刑最轻

抢劫罪所涉及的最低处罚量刑通常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首先,若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例如并没有采用过度的暴力手段或者造成了有限的身体伤害等,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给予适度的轻罚。其次,行为人若具有某些有利于其获得减轻处罚的合理理由,如主动投案自首、从前有突出的立功表现、首次犯罪且性质轻微、偶然实施不当行动等等。此外,如果行为人能够努力弥补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且得到了他们的原谅,这同样可以对最后的量刑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当然,最终确切的量刑结果仍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实情来决定,由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进行严格公正的裁决。

构成抢劫犯罪的三大要素:一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意图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二是实施暴力、胁迫或其他压制手段,如击打、捆绑、威吓等;三是当场强行夺取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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