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需要赔偿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需要赔偿吗”这个问题。刑事拘留是一种严厉的司法手段,只要合法,就不需要赔偿受害者。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或者合法拘留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那么受害者可以依……

一、刑事拘留需要赔偿吗

刑事拘留本质上是一项严厉的刑事司法手段,只要其合法进行且不存在任何违法乱纪的情况,那么通常并无需向受害者支付任何赔偿金。

然而,若由公安机关违背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对民众实施拘留行为,或者在按照法定程序对公民实施拘留之后,又决定撤案、不予起诉或宣判无罪从而终止刑事追责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明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出现以下侵犯人身权益的情形之一,则受害者享有获取赔偿的权利:

首先,公安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

其次,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但拘留期限超出了法律规定的时限,随后又决定撤案、不予起诉或宣判无罪从而终止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刑事拘留为严厉司法手段,合法则无需赔偿受害者。 但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或合法拘留后撤案、不诉、判无罪,受害者可依《国家赔偿法》索赔。 该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及看守所等侵犯人身权益时,如违规拘留或超期拘留后终止追责,受害者有权获赔。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可以批捕

执行刑事拘留的批捕时间设定为:

3个自然日或37个自然日内。

批准逮捕这一行为,通常情况下被理解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表示首肯。

在实践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在调查侦破中发现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将案件的所有相关资料以及证据一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后家属不去怎么办

在涉嫌刑事犯罪后之暂时拘押期间,若家属未能亲身参与其中,通常并不会引发直接且严重的法律作用。

然而,我们仍然建议家属尽最大努力深入理解当前情况,并且有可能为嫌疑者提供所需的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心理上的支持鼓励。

从法律程序角度出发,家属是否亲自到场,并不影响案件进展过程中的正常调查步骤和起诉阶段。

尽管如此,倘若家属表现出积极主动的态度积极进行配合,将有助于我们对案情进展状况有更为准确的把握,同时也有利于尖端时期为嫌疑者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在此期间,专业的律师能够为嫌疑人解答法律疑问,代为申请申诉,甚至提出控诉等多项服务。

如果家属未能亲临现场,可能会导致对嫌疑者的具体情况掌握有所延误,从而影响到后期为其争取合法权益的时机与效力。

综上所述,建议家属在嫌疑者被正式启动刑事案件审讯之前,尽可能地前往负责部门了解实况,以便于在最早的时间内保护嫌疑者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为严厉司法手段,合法则无需赔偿受害者。 但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或合法拘留后撤案、不诉、判无罪,受害者可依《国家赔偿法》索赔。 该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及看守所等侵犯人身权益时,如违规拘留或超期拘留后终止追责,受害者有权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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