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几天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被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几天”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4天。而对于跨区流窜、频繁作案、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时间可以长达37天。这一……

一、被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几天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

若遇有特殊情况,则延长至14日。

针对那些跨地区流窜犯罪、频繁作案以及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而言,拘留期限甚至可以达到37天之久。

此外,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旨在剥夺涉嫌违法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是一种法定且极其紧急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10日,特殊可延至14日。 对跨区流窜、频繁作案、团伙犯罪重大嫌疑人,拘留可长达37天。 此措施为公安、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的临时性、法定紧急手段,旨在限制违法或重大嫌疑人自由。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否撤销缓刑

判断缓刑能否撤销,需要参照满足哪些具体的撤销条件;

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缓刑即会被撤销。

撤销缓刑所需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缓刑罪犯或假释候选人在其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被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决的罪行,如果这些行为应该导致缓刑、假释的撤销,那么负责审理该犯罪行为的人民法院应撤回原有的裁判文书中所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且对原审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发出书面通知;

2、在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罪犯出现了以下任一种情况,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在它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关于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1)违反了禁止令,而且情节严重的;

(2)没有充分理由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或是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且超过一个月的;

(3)因为违反了监督管理规定,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但是仍然不改正的;

(4)受到了执行机关的三次警告,但仍旧不改正的;

(5)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办取保候审手续

在进行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可以在短短三日内提出取保候审请求。但是,最终的批准期限还需要依据各项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具体考量。当公安执法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了拘留的强制手段时,应紧接其后的三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正式的逮捕申请,如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拘留时间也可以适度延长至一到四天。尤其是针对那些流窜作案者、惯犯以及有组织犯罪团伙成员等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提交逮捕申请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整整叁拾日之久。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呈交的逮捕请求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即刻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倘若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计划,公安机关则应在接到相关通知后立刻将嫌疑人予以释放,同时着手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一般10日,特殊可延至14日。 对跨区流窜、频繁作案、团伙犯罪重大嫌疑人,拘留可长达37天。 此措施为公安、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的临时性、法定紧急手段,旨在限制违法或重大嫌疑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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