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分几种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信用卡诈骗罪分几种”这个问题。信用卡诈骗通常有四种类型: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进行诈骗;用过期的信用卡进行非法操作;盗用他人信用卡而不经过授权;以及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

一、信用卡诈骗罪分几种

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所主要涵盖的四种类型,分别如下所述:

首先,采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实施诈骗行动;

其次,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违法操作;

第三,未经许可擅自借用他人信用卡加以使用;

最后,恶意透支现象的存在。

所谓“恶意透支”,意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出既定限额或规定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主要包括四类:伪造或冒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行骗;使用已失效信用卡违法操作;未经授权盗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即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超期透支,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三月未还。

二、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欺罪乃指违反信用卡管理法例,为了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运用信用卡进行各类行骗活动的犯罪行为,并且在行为中获取了较高额的财务。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具体轻重程度的判刑标准如下所述:

当涉案金额大于或等于两万元并小于或等于二十万元时,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罚金,罚金数额应为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若涉案金额大于或等于五万元并小于或等于五十万元,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并处罚金,罚金数额也应该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而如果涉案金额大于或等于五十万元甚至更多,或者涉及其他严重违法事实的,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同样并处罚金或者没收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的立案金额是多少钱一年的

依据我国现行之法律法规,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追诉的具体标准大致如下:以信用卡为主体,通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欺骗性获取真实身份证明从而申领的信用卡、已宣布作废的信用卡或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而从事违法的诈骗行为,其涉案金额务必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此外,若造成的损失额度符合规定,亦应给予严厉打击处理。被非法占有为动机、超过实际可用信用额度或违约还款期限,以及接到发卡银行发出的两次催款通知后逾期三个月仍未偿还的恶意透支现象,其涉案金额需达人民币5万元以上。请注意,因地区环境差异及特定事例的实际情况,立案时酌情考虑的具体损失额度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您已察觉自身曾遭受过信用卡诈骗或卷入相关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信用卡诈骗主要包括四类:伪造或冒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行骗;使用已失效信用卡违法操作;未经授权盗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即持卡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超期透支,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三月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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