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可以积极退赃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后可以积极退赃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后被告人主动退赃是一种积极的表现,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案。积极退赃可以表明被告人有认罪悔罪的态度,这可能会成为法……

一、取保候审后可以积极退赃吗

取保候审之后,被告人完全有权主动退还赃款赃物,此举往往被理解为对案件进程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举措。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代表整个案件的完结。

在此期间,如果被告人能够积极地退还赃款赃物,无疑体现出他们对于自身罪行的深刻认识以及悔过之意,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很可能会被视作减轻刑罚的重要因素加以考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所有财物,都必须依法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而对于受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尽快归还给他们;

至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予以没收。

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全数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者自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取保候审后,被告人可主动退赃,此行为正面影响案件,但取保非结案。 积极退赃显认罪悔意,或成法庭轻判考量。 《刑法》规定,犯罪所得须追缴退赔,受害财产速还,违禁及犯罪工具没收,财物罚金上缴国库,禁挪用私用。

二、取保候审期间如何出国

在遵循取保候审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是严禁出国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任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未经执行机关依法作出批准之前,均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或乡村区域;

同时,他们也必须在受到传唤时能够及时赶到案件现场;

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可能会再次做出决定,责令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及驾驶员驾照等个人证件上交给执行机关进行妥善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是否数罪并罚款减刑

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新的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可能出现数罪并罚并随之减轻刑期及罚款的现象。取保候审只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非最终的惩罚判定。在此特殊背景之下,必须解除原有取保候审申请,并开始针对新犯罪行为与旧案遗留问题,分别展开深入调查、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审判活动。至于数罪并罚的实施,则是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各方面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刑期进行整合,进而制定出统一的执行方案。至于能否获得减刑的机会,主要取决于犯罪者自身的行为表现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减刑条件。若在事件审理过程中,犯罪者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等符合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或者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得到受害者谅解等符合酌定从轻情节,那么在量刑阶段或许可以给予适当考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实现减刑。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新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导致更严厉的惩罚,而非减轻刑期及罚款。

取保候审后,被告人可主动退赃,此行为正面影响案件,但取保非结案。 积极退赃显认罪悔意,或成法庭轻判考量。 《刑法》规定,犯罪所得须追缴退赔,受害财产速还,违禁及犯罪工具没收,财物罚金上缴国库,禁挪用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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