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就证明犯罪了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就证明犯罪了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并非必然是因为违法,而是刑事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它适用于那些未被逮捕或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人。警方、检察院、法院等会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

一、取保候审就证明犯罪了吗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意味着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实际上,它只是一种刑事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手段,主要适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那些没有被正式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处理时。

为了避免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这些司法机构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会向他们发出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限制。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所以能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可能是由于案件的事实真相尚未完全查清,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低等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必因违法,乃刑事程序强制手段。 适用于未逮捕或需改强制措施者。 警方、检察院、法院等要求担保、保证金,发保证书防逃避。 此举或因案情未明、罪行轻微、危害小等因素,确保随传随到,不拘留或暂解拘。

二、取保候审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针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罪名相对轻微,并且并无任何逮捕之必要性的情况下,倘若他们存在实施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等行为而阻碍诉讼进程顺利进行的可能性,则适宜采用取保候审之保障措施。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中,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相对于管制和拘役而言,有期徒刑的处罚要严厉许多,因此对于可能被判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他们所涉及的罪行一般比较严重。

然而,若在实施取保候审时能够保证其行为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同时也没有必要实施逮捕的话,则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这一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当事人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再度触犯新的法律法规时,其管辖权的归属通常遵循如下原则:首先,应由最初负责处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然而,若由犯罪行为所在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进行管辖更为恰当的话,则可将此职责赋予这些地方的相关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地这一概念涵盖了犯罪行为发生地以及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方面。

针对一人犯有多起罪行、共同犯罪以及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之间具有紧密联系等特殊情况,在分别管辖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可考虑由主要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承担相应的管辖责任。

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事人再次犯罪可能会导致原有的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同时还需面临更加严格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非必因违法,乃刑事程序强制手段。 适用于未逮捕或需改强制措施者。 警方、检察院、法院等要求担保、保证金,发保证书防逃避。 此举或因案情未明、罪行轻微、危害小等因素,确保随传随到,不拘留或暂解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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