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否可以加判刑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侵占罪是否可以加判刑”这个问题。侵占罪,简单来说,就是自己把别人的东西给拿了,而且是偷偷摸摸的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要是在特定的法律条件下,比如说侵占的金额很大、对象很特殊或者手……

一、侵占罪是否可以加判刑

在特定的法定情形下,侵占罪被赋予了对其加重量刑的权利。

侵占罪,又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是指个人或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暂由自己保管的他人贵重财产、遗忘物或者掩埋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若侵占行为的情节特别严重,例如侵占金额巨大、侵占对象具有特殊重要性、侵占手段极其恶劣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量刑的加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即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特指违法侵占他人暂存、遗忘或掩埋的贵重物品。 在特定法律条件下,若侵占行为情节严重,如金额巨大、对象特殊或手段恶劣,法律将赋予加重量刑的权力,以严惩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正与财产安全。

二、侵占罪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关于侵占罪是否可纳入调解范畴,答案为肯定。

侵占罪既属于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展开调解的权限和义务。

侵占罪,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将本应由他人保管之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正式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被告方仍然固执拒绝归还给受害者,这便是侵占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侵占罪是否公安立案侦查

侵占罪在法律规定中被列为自诉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将应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在犯罪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在此类事件中,受害人需要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而后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予以正式立案审判。但是,若涉及到侵占国有财产,或者侵占的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对其进行退还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总的来说,关于侵占罪是否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法律解答及援助。

侵占罪,即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特指违法侵占他人暂存、遗忘或掩埋的贵重物品。 在特定法律条件下,若侵占行为情节严重,如金额巨大、对象特殊或手段恶劣,法律将赋予加重量刑的权力,以严惩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正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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