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担保人去哪里撤销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担保人去哪里撤销”这个问题。在取保候审的程序中,如果保证人想要解除担保义务,必须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当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者不想继续担保的时候,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说明……

一、取保候审担保人去哪里撤销

在取保候审这一诉讼程序中,倘若保证人希望解除其自身的担保义务,他们需要向初次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作为一个在保障被告人权益方面具有至关重要作用的角色,保证人在发现自己已不再具备担保能力、或者出于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应尽快向公安机关阐明相关情况。

公安机关将对保证人的请求进行深入审查,并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解除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取保候审程序中,保证人欲解除担保义务,需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当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不愿继续担保时,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说明。 公安机关将审查申请,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担保。

二、取保候审后被批捕还可以取保吗

在我国刑事法律规定中,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某些情况下享有取保候审的权利和机会。

但能否实现这一点,则需考虑并满足相关条件:

首先,其所涉及罪行也许属于可以处以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轻判选项;

其次,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罪责罚,然而通过执行取保候审制度将不会对公众造成额外风险和威胁;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状况,或是孕妇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亦可在执行取保候审后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间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已达法定期限,而该案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保证金退还了后续要寄回去吗

在待取保候审阶段宣告完毕之后,保证金得到返还代表着该刑事诉讼程序中涉及的此一环节已然顺利完成。至于退换回来的保证金,其实并不需要再次邮寄归还。保证金的返还本身便足以证明被取保候审者在整个待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并未触犯任何法律义务。一旦保证金得以返还,那么其法律程序便已圆满落幕。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待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上报等等。若是未能遵循上述规定,那么已缴纳的保证金将有可能面临部分或全部没收的风险。

在取保候审程序中,保证人欲解除担保义务,需向决定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当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不愿继续担保时,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说明。 公安机关将审查申请,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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