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地域限制条件有哪些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地域限制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取保候审并非受到特定地理区域的限制。决定是否采用这一措施,主要考虑案件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而不是单纯基于地域因……

一、取保候审地域限制条件有哪些

关于取保候审,并未存在明确具体的地理区域方面的限制性条件。

然而,在取得取保候审资格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仍须严格遵循以下各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正式批准,禁止其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所在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划范围;

倘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迅速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唤时,必须按时到案,不得有任何拖延;

严禁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

同时也不得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不受特定地理区域限制。 此措施的实施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而非基于地域因素。 因此,无论何地,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被告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地区限制

关于取缔候审地域约束之规定如下:

首先,在未得到负责监管机构许可之前,已获得取缔候审待遇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市级行政区域或者县级行政管辖区;

其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可视具体案情需要,依法禁止被取缔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某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地点可以变更吗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取保候审实施地点是可能进行调整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刑事诉讼措施,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居住地址有所变化,或者由于办案机关所在地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均有权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变更取保候审的执行地点.无论申请内容如何,均须经由执行机关进行严格审查考量,决定变更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其实际状况.如获准许变更,则应通知新的执行机关,并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值得强调的是,变更地点的行为绝不能对事件的正常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取保候审不受特定地理区域限制。 此措施的实施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而非基于地域因素。 因此,无论何地,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被告人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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