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都送看守所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一般都送看守所吗”这个问题。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为了防止其逃跑、自杀、毁灭证据或者行凶报复,而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

一、刑事拘留一般都送看守所吗

刑事拘留之案件通常会移交至看守所进行关押。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于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任务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

拘留之后,应立即将被拘留者移送至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告知被拘留者的家属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临时剥夺人身自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须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除特殊情况外,需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妨碍侦查情形消除后,立即告知家属。

二、刑事拘留期限有多长

1.刑事拘留的期限原则上最长只能达到三十七日。

当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者实施拘留后,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倘若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将其逮捕,应提交至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

2.若拘留的期限届满之际,人民检察院仍未批准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则应立即释放该被拘留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律师能看到所有证据吗

在面临刑事拘留的阶段里,律师无法目睹到所有的关键证据。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条款明文规定,处于侦查阶段的律师有权利向侦查机关询问清楚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核心罪行以及与该案相关的诸多详细情况,并能就此提出相应的专业意见。然而,在此情境下,侦查机构往往并不愿意向律师全面揭示所有的证据。但是无论如何,律师仍然能够借助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途径深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律师将享有查阅、摘录、复制本案的案卷资料,其中也包含了相关的重要证据。总的来说,在刑事拘留阶段,对于证据的获取确实存在一定的限制,而随着事件的不断推进,律师的阅卷权限将会逐渐得到扩展。

刑事拘留是公安与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临时剥夺人身自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须出示拘留证,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除特殊情况外,需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妨碍侦查情形消除后,立即告知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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