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构成要件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注意了!信用卡诈骗罪需小心!它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要小心! 第二,使用作……

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构成要件包含哪些

小心!想要知道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吗?它的立案成为要件有下面这几个:首先就是要你得拿到假的信用卡,或者是用假身份证骗来的信用卡;

其次你也可以用那种已经过期的信用卡;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用了别人的信用卡,这种行为可是不好的;

最后一定要记住,别随便乱刷卡,特别是那种恶意透支的行为,也就是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款还是不停地刷信用卡,而且在银行提醒过你之后,你还要经过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都不把钱还给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小心!想要知道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吗?它的立案成为要件有下面这几个:首先就是要你得拿到假的信用卡,或者是用假身份证骗来的信用卡; 其次你也可以用那种已经过期的信用卡;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用了别人的信用卡,这种行为可是不好的; 最后一定要记住,别随便乱刷卡,特别是那种恶意透支的行为,也就是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款还是不停地刷信用卡,而且在银行提醒过你之后,你还要经过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都不把钱还给银行。

二、信用卡诈骗数额新标准是应该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深入、细致、严谨的讨论与研究后,对于《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正中,重点强调了对恶意透支行为的处罚标准:

对于在五万元人民币到五十万元人民币之间的金额,将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较大;

而对于五十万元人民币至五百万元人民币之间的金额,则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巨大;

当数额达到或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时,则将被视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信用卡诈骗罪几种行为类型

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中,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犯罪行径涵盖了多个方面:首先,是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其次,是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而得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第三,是用已经过期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再次,则是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最后,是恶意透支行为,即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逾期未还款,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拒不偿还的行为。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判定时,必须全面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际行动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上述各种行为类型的具体界定及证据要求均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标准。

小心!想要知道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吗?它的立案成为要件有下面这几个:首先就是要你得拿到假的信用卡,或者是用假身份证骗来的信用卡; 其次你也可以用那种已经过期的信用卡;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用了别人的信用卡,这种行为可是不好的; 最后一定要记住,别随便乱刷卡,特别是那种恶意透支的行为,也就是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款还是不停地刷信用卡,而且在银行提醒过你之后,你还要经过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都不把钱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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