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怎么传唤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期间怎么传唤”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期间,公检法可能会通过传票或电话通知嫌疑人到案,以推进案件调查。接到通知后,嫌疑人得按时出席,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要是无故缺席,保证金可能……

一、取保候审期间怎么传唤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均有权依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传票通知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传唤。

传唤的真正意图在于深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核实关键性证据信息,或者是希望嫌疑犯或被告能够积极配合,协助推动案件向更深层次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阶段发展。

当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接收到传唤通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到案接受询问。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到案,需提前向相关部门说明并取得批准。

若无正当理由而未按期到案,则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面临部分或全额没收的风险,同时还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反省,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执行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公检法有权通过传票或电话通知嫌疑人到案,旨在推进案件调查。 接到通知,嫌疑人必须按时出席,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无故缺席,保证金可能被没收,需重新缴纳或提供担保,严重者可能被监视居住或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离开居住地吗

在获得实施机关许可的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暂时离开发源地点。

依据1979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针对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施加义务,要求他们必须遵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不得涉足特定的场所,也不可与其特定的人员进行直接见面或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罪名怎么处理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竟有所作为出现新的犯罪行为,且情况颇为严峻乃至极其严重。首先,原先所采取的取保候审之保护性措施必将被终止撤销,取而代之的将是诸如刑事拘留或者逮捕这类强制性措施。在此基础上,针对新案和案发前的旧案,警方将会对此进行独立的调查取证,接着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再行展开审理。此外,新案的调查工作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执行。当新案终于步入法庭审理阶段之时,法院将充分依据并综合考量前后两起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相应的量刑决定。但通常而言,相较于只犯有单一罪行的罪犯,这种情形下的量刑结果将会更加严苛严重,原因在于这恰恰体现出犯罪嫌疑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及再次犯罪的潜在风险。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及其涉及到的各种相关法律条款来加以明确判定与诠释。

取保候审期间,公检法有权通过传票或电话通知嫌疑人到案,旨在推进案件调查。 接到通知,嫌疑人必须按时出席,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无故缺席,保证金可能被没收,需重新缴纳或提供担保,严重者可能被监视居住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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