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这个问题。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在侦查阶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保障刑事司法程序的进行,与行政机构对特……

一、刑事拘留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拘留并非具象的行政行为。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破过程中所采纳的,可适用于正在实施现行违法犯罪或重大案情嫌疑者的,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具体行政行为则特指行政机构在行政管理事务中运用行政权力,针对特定的公民个人或法人团体,基于特定的具体事宜,而针对该公民个人或法人团体的权益义务所作的单方面决策行为。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措施,其主要意图在于维护刑事司法程序的顺畅运作,而非为了达到行政管理的预期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司法程序,不同于行政机构对特定对象权益义务的单方决策——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拘留服务于刑事审判,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而非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二、被刑事拘留最长多久

若公安机关判定需将已被拘留者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进行审查与批准。

但在特殊状况下,如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重大疑难情况时,审查批准的时间可相应地予以延长,最多可达四天之久。

而针对这些情节更为严重的流窜犯、惯犯和团伙罪犯,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能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律师费用标准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费用并不存在统一的标杆,这主要是由多个复杂的因素所决定的。举例而言,费用往往受到事件的复杂性、诉讼地点、律师的丰富经验以及其声誉影响力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地区,相应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然而,对于比较简单的事件,律师的收费可能会达到数万人民币级别;若遇到较为复杂和重大的事件,费用则可能更为昂贵。部分律师采用阶段性的固定收费方式,例如在刑事拘留阶段索取20,000到50,000元的费用;另一种收费方式则是按照实际耗用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每小时的费用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但是无论如何,律师在收取费用时都应该严格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且在接受委托之前,委托人必须与律师就收费方式、具体数额等方面达成清晰明确的书面协议。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司法程序,不同于行政机构对特定对象权益义务的单方决策——具体行政行为。 刑事拘留服务于刑事审判,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而非实现行政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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