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一定要刑拘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是否一定要刑拘”这个问题。取保候审,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构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跑,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随时可以传唤他们,这样就可以不用把他们关起来啦。……

一、取保候审是否一定要刑拘

取保候审的实施并非必然在刑拘环节之后。

取保候审乃是针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其试图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相应保证书,确保随时能够传唤,从而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了已有的羁押措施的一种刑事强迫手段。

与之相对应,刑拘则意味着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在未经刑拘的情况下,直接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被捕或已捕需变更强制措施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随时可传唤,避免羁押的一种手段。 与之不同,刑拘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 实践中,部分嫌疑人可能不经刑拘直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后,还要判实刑吗

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作为案件已经完结以及不会判处刑罚的标志。

若是最终调查结果揭露存在确凿的犯罪事实,则必定会面临刑法的审判。

而对于具体的量刑轻重,仍然取决于具体的案情性质,但通常情况下,能够实现取保候审,说明案情程度尚不严重,因此量刑裁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有可能被宣告缓期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案件到了检察院会通知取保人吗

常规而言,当事例从公安部门顺利移交到检察院手中之后,检察院有义务告知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嫌疑人。这种刑事强制措施,检察院在接到事例后必须进行深入谨慎的审查。这其中,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严谨的办案程序,检察院有责任向被取保候审者通报事例的各项进展状况。然而需要关注的是,由于某些不可控的因素如通讯模式变更导致检察院无法顺利传达通知时,便可能使得被取保候审者未能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因此,被取保候审者有必要确保个人联系方式的畅通无阻,并且尽可能地积极参与并配合司法机构的各项调查工作。若是发现自己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仍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则应该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最新的情况信息。

取保候审是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被捕或已捕需变更强制措施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确保随时可传唤,避免羁押的一种手段。 与之不同,刑拘是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自由的措施。 实践中,部分嫌疑人可能不经刑拘直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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