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最后15天起诉可能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最后15天起诉可能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期间,收到起诉书的可能性还是有的。虽然取保候审看起来比较宽松,但案子不一定就完了。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证据够了,检察院还是能……

一、取保候审最后15天起诉可能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遭遇在最后关键的十五日收到起诉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尽管取保候审可以视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能代表此案已经尘埃落定。

在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环节中,倘若已取得充分的证据材料,且足以达到提起公诉所需的门槛,检察机关依然拥有权利在此期间启动公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遭遇在最后关键的十五日收到起诉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尽管取保候审可以视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能代表此案已经尘埃落定。 在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环节中,倘若已取得充分的证据材料,且足以达到提起公诉所需的门槛,检察机关依然拥有权利在此期间启动公诉程序。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如何交纳

在交付保释金以便申请取保候审时,应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支付保证金的当事人要把这笔款项汇入审理此案的司法机关所指定的、专属的银行账户中。

在决定保释金的具体金额时,我们必须全面地考量多项因素,其中包括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费用、取保候审申请人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程度、事件的性质与情节复杂程度、潜在的刑事处罚难度以及取保候审申请人的经济实力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的期限怎么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具体而言,其起算点自执行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刻开始。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人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市、县范围;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与外联人员的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必须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而当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之时,届时如事例尚未审理终结,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程序,那么就应该适时地将取保候审变更为其它强制措施。反之,若事例已经审理终结,则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解除取保候审。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遭遇在最后关键的十五日收到起诉书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尽管取保候审可以视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较为宽松的刑事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能代表此案已经尘埃落定。 在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环节中,倘若已取得充分的证据材料,且足以达到提起公诉所需的门槛,检察机关依然拥有权利在此期间启动公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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