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哪里办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是哪里办的”这个问题。取保候审一般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这是司法机关的一种强制手段。 根据刑诉法,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以下情况,公检法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

一、取保候审是哪里办的

取保候审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为了防止那些已经被捕或即将被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调查、起诉及审判,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署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听候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拘留的一项强制性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情况;

(3)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情况;

(4)如果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通常由公安机关实施。 这是司法机构的强制手段。 刑诉法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以下情况,公检法有权决定取保候审:可能判管制等,或判有期以上但无社会危害,或有特殊情况且无危害,或羁押期满未审结。 比如孕妇可能被判管制,可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是否还会判刑

取保候审,即在刑事司法程序进行时,针对尚未遭受羁押之刑事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法律调查、检控及审判程序,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责令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署相应保证文书,确保其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形式的拘留并非中国刑法意义上的刑罚执行,而是一种必要的司法手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多久算结束了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司法机构需按照相应的程序对相关事例进行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方面的工作。如果在上述的十二个月之内,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涉案事件的全面侦查并成功展开事例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的流程,或者说,检察院在完成事例审查之后,已向法院正式提出公诉请求,且法院也已经作出裁决的话,那么,该取保候审的安排也将会随着事例的妥善处理而自然地告于段落。然而,如若当十二个月的期限宣告期满后,侦查机关仍然未能顺利达成侦查任务,则其应当解除原先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解除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的终结,因为事例仍有可能需要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性的措施来推进。总而言之,取保候审的结束时间主要取决于事例的实际进展状况以及法律所设定的期限要求。

取保候审通常由公安机关实施。 这是司法机构的强制手段。 刑诉法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有以下情况,公检法有权决定取保候审:可能判管制等,或判有期以上但无社会危害,或有特殊情况且无危害,或羁押期满未审结。 比如孕妇可能被判管制,可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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