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追诉期20年是不是就没罪了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案件追诉期20年是不是就没罪了”这个问题。在我国,刑事追诉期一般为20年,但并非所有犯罪都能免于追究。追诉时效是指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20年后要想追诉,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案件追诉期20年是不是就没罪了

关于刑事诉讼的案件追诉期为20年这一事实并不代表任何犯罪都可以得到赦免。

所谓的追诉时效,其含义是从法律层面来规定而得以追溯到的相关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限。

若在20年之后仍有必要启动追诉程序,那么则必须向上呈交至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

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进行调查,或是在人民法院接受案件之后,如当事人逃避侦查或审判,便将排除追诉时效的限制。

另外,如果受害者在追诉期间内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同样也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案件追诉期为20年,并非所有犯罪可免于追究。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20年后追诉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若案件已立案,当事人逃避法律程序,追诉时效不适用。同样,受害者起诉但未立案时,追诉时效也不受限制。

二、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在法律意义上,追诉时效所规定的期限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剖析理解:

首先,对于那些法定最高处罚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来说,其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则设定为五年;

其次,如果法定最高刑部分落在了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话,那么该类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就指定为十年时间;

再者,若法定最高刑的上限达到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列,则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相应延长为十五年;

至于那些法定最高刑达到或超过无期徒刑或死刑程度的案件,其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限便规定为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案件追诉期是多少年

刑事追究时效的长短,主要由所涉罪名及相应的法定最高刑来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经过以下一系列期限后将会终止刑事追诉程序: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其刑事追究时效为经过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行,其刑事追究时效为经过十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其刑事追究时效为经过十五年;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行,其刑事追究时效为经过二十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有必要进行刑事追诉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事例展开侦查工作,或者在人民法院已受理事例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将不受刑事追究时效的限制。此外,若被害人在刑事追究时效期间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刑事追究时效的限制。

刑事诉讼案件追诉期为20年,并非所有犯罪可免于追究。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20年后追诉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若案件已立案,当事人逃避法律程序,追诉时效不适用。同样,受害者起诉但未立案时,追诉时效也不受限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