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赌资如何计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开设赌场罪的赌资如何计算”这个问题。在计算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赌资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现场赌资、转账赌博相关资金、筹码等价物的价值以及非法收益等。在进行计算时,要审查涉案人……

一、开设赌场罪的赌资如何计算

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中赌资额的计算方法,通常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评估。一般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现场查获的用于赌博活动的实际资金;

其次,通过银行转账等各种渠道流转的与赌博行为密切相关的资金;

再者,以筹码等形式表现出来的等价物价值;

最后,通过抽头渔利等手段所获得的非法收益等等。在进行赌资额的计算过程中,我们会对涉案人员的陈述、相关的书面证据、实物证据、电子数据等各类信息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和分析,以便能够更为精确地确定赌资的实际金额。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区的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因此在具体赌资认定标准上也可能会有所区别。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罪在检察院能取保候审吗

首先,我们可以考虑采用保证人担保制度。

如此一来,被取保候审者需要选择一位符合特定条件且诚信可靠的人士作为其担保人。

此项保证人需承受法定之义务,确保被保证人在收到传唤时能随时到位。

若在执行过程中,被保证人有任何违规行为而导致保证人没有及时报告相关情况,那么保证人将面临罚款等严厉处罚。

若是情节严重至构成犯罪标准,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我们也可采取提供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监管。

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被取保候审之后,必须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

但若期间出现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这笔保证金将会被依法没收;

同时,根据具体情形,司法工作人员将要求行为人作出深刻的悔过,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新的保证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甚至予以逮捕措施。

如果在取保候审的整个时间段内,行为人都遵守了相应的规定和规则,则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保证金应当被全额归还。《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中的工作人员怎样处理

针对构成开设赌场罪刑责关系中的工作人员,依据其所发挥的作用及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程度通常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置。若工作人员系赌场组织者、管理团队成员或是重要参与者,极有可能被判定为主谋,须负担相应更沉重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倘若工作人员仅仅是受邀加入赌场,执行诸如发牌、收款等单纯日常业务,则可能被视为从犯,需承担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在审判环节中,对于此类人员的处理还需要考虑多重因素,其中包括他们是否事先知道这是个赌场、是否直接参与了犯罪、参与犯罪的程度以及是否具有交代案情或协助破案的诚意与实际行动表现。至于具体的裁判尺度和刑期,应依照具体案件的事实背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计算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赌资,需综合考量:现场赌资、转账赌博相关资金、筹码等价物价值及非法收益等。全面审查涉案人陈述、书面证据、实物、电子数据,力求精确。注意,因地区司法实践差异,赌资认定标准或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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