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庭审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审判期间内申请合同诈骗案的被告是否能够获得保释,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判断。一般来讲,若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则有望获准保释:其所犯之罪行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或者是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等。
然而,在审判期间内申请保释的难度相对较大,这主要是由于此时案件已进入较为深入的审理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数额
涉及到诈骗金额高达二千五百万元的案件,无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
就法律条款而言,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且需附加罚金和没收财产。
审判机关在进行裁决时,将全面考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公共危害性,及是否存在累犯、自首、立功等减轻刑责的情况。
同时,也须结合当事人对罪行的认识及其悔过态度作出公正评判。
对于被犯罪分子诈骗去的资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回。
但是,如果他人在知晓相关内情的前提下,基于善意购买了被诈骗走的货物,那么这种交易产生的资金则不受法律追究。
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侵害客体。
即诈骗行为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公私财物使用权及所有权;
2、外在客观。
具体表现为诈骗者采用欺骗手段,编造毫无事实依据的谎言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从而攫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行为主体。
诈骗者为一般的成年公民都可以实施该罪行;
4、主观意识。
诈骗者在其主观心理中表露出蓄谋为之的意图。
在国际通用的参照指数中,达到三千元便已超越刑事立案标准,成为“数额较大”的范畴,在此情况下,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同时需缴纳相应罚款或处以罚金。
若诈骗者所涉金额庞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刑罚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并附加罚款或罚金。
若是金额特大或情节极其恶劣,则将可能面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样需缴纳罚款或处以罚金。
此外,犯罪所得的物资同样面临被依法没收的命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有效吗
在合同诈骗罪的具体事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往往被辨识为无效性质。原因在于,该种犯罪行为的本质在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终极目的,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环节中,通过各种欺骗性的手段从中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不仅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某一方当事人所实施的诈骗行为并没有对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并且也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仍然有可能被视为有效。但是,从整体上来看,由于合同本身就是通过犯罪手段来实现的,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合同都会被判定为无效。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具体合同效力的判断,还必须要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合同诈骗案被告审判中能否保释,需据实评估。通常,若罪行轻、可能轻判,或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哺乳期且保释无重大社会危害,有望获准。但审判期申请保释难度大,因案件审理已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