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怎么定的”这个问题。寻衅滋事罪,就是指没事找事,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者故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寻衅滋事犯罪,通常是指没有任何理由且具有挑衅性质,而对他人进行滥施暴力、无理骚扰、任意损毁或占用公私财产,又或是在公共场合中发起喧闹事件,从而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构成寻衅滋事罪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随意地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并且情节恶劣;

其次,是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并且情节恶劣;

再次,是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并且情节严重;

最后,是在公共场所引发喧闹事件,并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我国对于构成寻衅滋事这项犯罪行为的相关规定如下:

自然人实施了无缘无故地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或暴力行为、在追逐或者阻挠他人的过程中加以辱骂和恐吓等恶劣行径,如果此类行为已经严重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就可以被视为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以强制手段或者任意毁坏、占有公私财产的做法也同样属于寻衅滋事犯罪行为的范畴,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认定为犯罪;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并导致该区域秩序严重失控亦被视为犯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构成寻衅滋事轻微伤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若存在任何一种寻衅滋事行为,对社会秩序构成重大伤害,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对他人肆意殴打,其行为严重者;(二)追逐、拦截他人,对他们进行侮辱性言语攻击并造成恐慌,情节严重者;(三)强行索取或任意毁坏、占有公共财产,情节严重者;(四)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控。值得注意的是,轻微伤的伤势并不影响上述罪行的判定,然而在量刑过程中,这将成为一项重要的参考因素。法官将全面评估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依照法律规定,给予适当的刑罚处罚。

寻衅滋事罪指无故挑衅,滥施暴力、骚扰、毁坏或占用公私财物,或在公共场所制造喧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主要情形包括:恶意暴力伤人且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索、毁坏、占用财物情节严重;公共场所喧闹致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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