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能否特殊代理辩护

离婚后涉及财产纠纷时,律师可采用特别代理方式进行辩护,特别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获得授权后能以委托人名义进行特定法律行为。律师在这个过程中,依据委托人的授权,参与协商、调解和诉讼等环节,帮助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离婚之后涉及到的财产问题,找个专业的律师就对了。他们会帮你做特殊代理辩护,这个就是指代理人有权利在被委托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处理一些具体的法律事务。比如在离婚后涉及到的财产纠纷这个事情上,如果你请了律师,他就能按照你的意愿,帮你参加各种协商、调解甚至打官司之类的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让你能得到更多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候的钱财问题,找个靠谱的律师就能帮你搞定了。特殊代理就是指律师能以你的名义去做一些法律上的事情。比如在离婚后的借债纷争中,律师就能够依据你给他的授权,去参加各个环节,包括和对方协商、调节矛盾或者是打官司等等,尽可能地为你争取到最多的合法权益。

解析:
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律师特别可特殊代理担当辩护人角色。特殊代理指代理人获权在授权范围之内代表委托人从事某类特定法律行为。在此类离婚后财产纷争中,经由委托人的明确授权,律师得以深度参与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等各类活动,竭力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化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法律意见】
一般授权不能处分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无权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无权进行和解,无权提起反诉,无权上诉。
在处理授权代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
2、虽然两种授权权限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无论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事项,即使是享有特别授权代理的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他们会在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决定。
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4、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
【法律依据】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
第十条?符合收案条件的,经过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员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
(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意见】
一般授权不能处分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无权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无权进行和解,无权提起反诉,无权上诉。
在处理授权代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
2、虽然两种授权权限完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无论哪种授权,律师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事项,即使是享有特别授权代理的律师也不会擅自作主,他们会在取得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决定。
3、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在案件进程中,如当事人对聘请的律师不满意时,可单方面解除聘请合同。如因律师过错,律师事务所应退回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非因律师过错,所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4、离婚案件不允许进行特别授权代理,只能接受一般授权代理,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变更。
【法律依据】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规范
第十条?符合收案条件的,经过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员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
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受理案件的,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
(三)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应当记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应注明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进行和解,提起反诉和上诉,转委托,签收法律文书,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四)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受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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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话题,涉及到情感、法律和经济等多个层面。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会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代理辩护,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那么,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是否能特殊代理辩护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特殊代理”的含义。一般来说,特殊代理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如当事人无法亲自出庭),由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为处理案件。在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中,当事人可能因工作、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参与诉讼,这时就需要依赖专业律师的帮助。 其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而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由于涉及到双方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配,因此通常建议当事人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全权委托。这不仅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对另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精神虐待等行为时,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特别措施。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通过其委托的律师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优先审理其案子,并要求采取必要保护措施。此时,如果被告不愿意出庭或者拒绝调解,其所聘请的律师则可作为其合法代表参与整个过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也并非所有情况都适合采用特殊代理。有些复杂案件可能需要当事人的直接参与,例如提供证据、陈述事实等。因此,在选择是否进行特殊代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在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虽然法律允许委托专业人士进行代理,但是否选择“特殊”方式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如果您面临这样的困境,不妨咨询专业律所,以获取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和服务,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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