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有没有期限规定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工伤认定有没有期限规定”这个问题。工伤认定有时效要求,用人单位得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及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以在1年内直接申请。所以,在工伤定责中,时效性……

一、工伤认定有没有期限规定

工伤定责过程中,时效性是至关重要的一点。针对此问题,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导致员工损害或经医学确诊为职业病的当日(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之内,向责任归属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若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述,那么在该规定的时限内,工伤职工本人以及与其具有密切关系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经医学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工伤定责中,时效性极关键。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当日起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或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

二、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申请人需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机关提交工伤申请;

其次,在提供相关的材料并认真填写工伤申请表格后,以及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随后,按照批准流程对事故伤害的原因展开审议,必要时要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以确保公正公平;

在此基础上,作出正式决定。

最后,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工伤鉴定的当事人或其直系亲属,和该当事人所就业的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有什么要求和标准

遭受工伤的认定通常需要遵循特定的要求及准则:首先,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地范围之内,因为执行职务而导致的事故伤害。其次在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结束后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工作内容紧密相连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事故伤害,同样被视为工伤范畴。再之,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范围之内,因完成工作任务而遭受到暴力等意外事故伤害的情况,亦应被确认为工伤。此外,患有职业病的活动参与者也会被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若在因公出差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受到伤害甚至是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也将被视为工伤。最后,在上下班的途中,如果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同样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等。同时,工伤的认定应该由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出申请,那么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在工伤定责中,时效性极关键。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当日起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未按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事故发生或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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