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不是一个月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不是一个月”这个问题。取保候审与审查起诉的时限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预审后移送的案件,会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对于复杂的案件……

一、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限是不是一个月

关于取保候审与审查起诉时限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实际执行期限往往并非固定为一个月。通常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由公安机关移送并经过预审后提交的案件,需要在一个月内做出最终是否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然而,对于重大而又错综复杂的案件,有权限适当放宽至15天予以处理。若案件涉及到被告人承认有罪以及同意接受处罚的内容,符合实施快速审判流程的条件,那么应在10天之内作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将期限延长至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关于取保候审与审查起诉时限,法律规定执行期限不固定。一般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预审后移送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放宽15天。若被告人认罪同意处罚,10天内需作决定;有期徒刑超一年的案件,期限可延长至15天。

二、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吗

1.当事人在获得执行机构批准后,可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其居住地。

2.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若未有正当合理之故,不可随意离境。

而当代表国家权利的审判与检察机关作出有关取保候审的决定时,负责执行此措施的执法单位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其原居住地之前,宜先征求作出决定方的同意方可施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公安怎么撤案

解除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撤销事件的情形往往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经过侦查,确认无犯罪事实存在;其次,事件性质严重程度较轻,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再度,犯罪行为虽然发生,但已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限;最后,罪犯得到政府特赦令批准,从而获得免予刑事处罚的资格,或者罪犯已经死亡等。事实上,公安机关会根据全部事实证据和具体案情做出取消事件的决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事件搜集到的证据不足以支撑事件成立或者不满足提起公诉的法定标准,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事件的决策,并且向涉案人员送达相关法律文件。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必然导致事件被撤销,其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手段。

关于取保候审与审查起诉时限,法律规定执行期限不固定。一般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预审后移送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案件可放宽15天。若被告人认罪同意处罚,10天内需作决定;有期徒刑超一年的案件,期限可延长至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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