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这个问题。即使超时申请工伤认定会增加维权难度,也不代表我们就不能采取行动了。我们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赔偿,或者根据人身侵害赔偿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怎么办

尽管申请工伤认定超越时效性将增大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然而并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采取措施进行维权。在此情况下,贵方可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和解以解决赔偿事宜,或进一步考虑根据人身侵害赔偿法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审慎评估贵方未能及时提出工伤申请的具体原因及过错程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尽管超时申请工伤认定会加大维权难度,但这不等于无法采取行动。贵方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和解赔偿,或根据人身侵害赔偿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会仔细审查未及时申请工伤的原因和过错程度。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当工作人员发生突发事故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确定的工伤范畴内,被医生判定或医学鉴定出患有职业病之时,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所在地区的全权社保行政管理机构提交工伤认可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许可后,申请期限方可适度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作人员本人、他们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全面劳动保障行政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员工不幸遭受了意外的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被确定为职业病患者,那么他/她的所在公司必须在意外伤害发生的当日或被确认为职业病之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提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未能遵守该项规定,那么工伤职工本人或者由其代表的近亲人群体以及工会组织,均有权在意外伤害发生的当日或被确认为职业病之后的第一年时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超过了上述规定的期限,就有可能对工伤认定的最终结果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相关权益的保护无法得到全面维护。

尽管超时申请工伤认定会加大维权难度,但这不等于无法采取行动。贵方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和解赔偿,或根据人身侵害赔偿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会仔细审查未及时申请工伤的原因和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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