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押金怎么没收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押金怎么没收”这个问题。保释金被扣或没收通常是因为违反规定,例如擅自离境、未及时报告信息变更、传唤不到或干扰司法程序如串供、伪造证据。 违反取保候审条件,如未经批准离城、……

一、取保候审押金怎么没收

在获取保释候审的押金遭遇扣留或没收的情况中,往往是由于当事人违反了相应的取保候审规定而导致的结果。

例如来说,如果得到许可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的要求,在未经执法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城市、县城,那么他们的保释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

此外,如果当事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但并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负责执行的执法机构,同样也有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的风险。

另外,如果在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甚至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严重违法行为,都有可能被判定为保释保证金应当没收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保释候审押金被扣或没收常因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境、变更信息未报、传唤不到或干扰司法程序(如串供、伪造证据)。 违反取保候审条件,如未经批准离城、住址变更未报,均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

二、取保候审后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并不必然涉及审判环节。

在此过程中,若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符合相关条件,当事人可直接向上述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具体而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即具备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可能性:

1.被判处罚金或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预计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下不会对社区造成任何实质性危害的行为;

以及3.在侦查及司法程序中的羁押期已满,但案件仍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方式等待后续处理结果的情况。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扣押物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这个法律程序期间,涉及到的扣押财物的相关处理规则往往根据实际情形作为决定性依据。

基本而言,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所扣押的物品被证实与事例并无实质性的关联,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解除这项扣押行为,同时将扣押物归还给事务主体。

然而,若从调查的角度来看,这些财物被确认为与事例具有内在联系,此时扣押的财物便会随之纳入事例调查与审理的环节,随着事例的审理结束,由司法权威机构针对涉案财物作出正式而明确的处理判决。

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都有权利向负责办理此案的执法机构提出解除扣押或要求返还与事例无关的财物的请求。

倘若对于财物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他们还有权依法进行申诉。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具体的处理流程及结果往往需要结合事例的性质、证据等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保释候审押金被扣或没收常因违反规定,如擅自离境、变更信息未报、传唤不到或干扰司法程序(如串供、伪造证据)。 违反取保候审条件,如未经批准离城、住址变更未报,均可能导致保证金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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