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贩毒罪的刑事责任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对未成年人贩毒罪的刑事责任”这个问题。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

一、对未成年人贩毒罪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参与贩毒活动仍然被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然而,在面临刑事责任追究时,法律会依据涉案者的年龄段予以区别对待。

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而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涉及到贩卖毒品的违法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十二周岁却尚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如果他们在贩卖毒品案件中表现出了极其恶劣的情节,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和批准后决定对其进行追诉,那么这些孩子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及贩毒,必须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若贩毒情节极其恶劣,经最高检严格审核和批准后,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对未成年人是否可以正当防卫

在一定程度上,当不法侵犯人为未成年人身份并满足特定条件时,同样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然而,必须确保这种行为不会超出合理的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正当防御具有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其主观方面必须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

其次,需要有不法侵害行为切实存在作为其起因;

再者,该行为只能针对实际进行中的不法袭击给予反击;

另外,在实施时机及限制方面也有严格规定,即正当防御必须在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时作出,同时须谨慎把握好攻击力度,防止过度使用武力导致对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侵害。

然而,对于如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等极端暴力行为,正当防卫的尺度并不受制于此。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对未成年人家暴法院怎么判

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所形成的侵害性质极为恶劣,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严重违法行为。关于法院对此类事例作出裁决的依据,主要体现在家庭暴力的发生过程及由此带来的实际后果之上。如恶劣的家庭暴力行径致使未成年人受到轻伤及其以上级别的身体伤害,施暴方极有可能面临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指控,并将遵循法律程序接受相应的刑事追责。在民事层面,法院有权剥夺施暴方的监护权,并责令其向受害的未成年人支付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用,其中包括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与此同时,法院还需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自身的意愿、以及其他监护人的实际状况,从而为未成年人指定最适合他们的监护人。对于情节相对轻微且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家庭暴力事件,法院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施暴方继续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综述,法院在此类事例中所做出的判决,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及贩毒,必须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若贩毒情节极其恶劣,经最高检严格审核和批准后,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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