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要补偿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可以要补偿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主要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刑事审判中,对于未被逮捕或需要调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司法机关可以责令其……

一、取保候审可以要补偿吗

所谓“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法律制度的强制手段,通常状况下,并不涉及任何赔偿的议题。

该名词的含义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公安机构、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等各司其职的司法权力部门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对现行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防止他们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须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手段,一般不涉及赔偿。 指在刑事审判中,公检法对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犯和被告,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交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不对其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例如,某人被取保候审后需遵守规定。

二、取保候审快满一年了怎么办

您已经了解到,当取保候审即将满一年时,我们应考虑更换处理方式。

这是因为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哦!如果期限已达标准或者得出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结论,我们必须立马解除了或者取消取保候审。

在尚余取保候审期间,倘若决定机构觉得有必要继续取保候审的话,他们将重新做决定,并且会让犯罪嫌疑人、被告知道,新的取保候审期限将会开始计算。

取保候审这个名词在刑事诉讼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这些司法机构,为了预防被告方趁着侦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的空隙逃脱,他们会要求被告提供人作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时听候召唤,同时不会被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状态的一种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快一年了没消息是不是不起诉

自取保候审实行至今,已近一年时间内并无任何音讯,这并非代表着将不对相关人士进行起诉。需加以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一种重要且必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其执行期限通常在12个月以内。在此时间段内,各项有关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等人为行动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若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收到任何关于事例的信息,可能是由于事例本身的复杂程度较高,导致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工作尚未完全结束。一般而言,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应及时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对于是否会对相关人士提起公诉,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包括证据是否充足、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随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手段,一般不涉及赔偿。 指在刑事审判中,公检法对未逮捕或需调整强制措施的嫌犯和被告,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交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不对其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例如,某人被取保候审后需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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