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定罪几年不追究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合同诈骗罪定罪几年不追究”这个问题。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时效不一样。一般来说,刑期不满五年的,过了五年就不再追诉了;五年到十年的,十年后就失效了;十年以上的,十五年后就结束了;无期或……

一、合同诈骗罪定罪几年不追究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责任在以下情况下可得到有效的豁免:法定最高刑期不足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在案发后的第五年便停止追溯;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介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案件,其追诉时效则需延长至十年后才会失效;

对法定最高刑期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追诉有效期需要延长至十五年后方能结束;

对于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分子,追诉时效则需延长至二十年才能终止。

然而,若在二十年之后仍认为有必要继续追诉此类案件,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不同。 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的,案发五年后不再追诉;五年至十年的,十年后失效;十年以上的,十五年后结束;无期或死刑的,二十年终止。 二十年后追诉需向最高检申请获批。

二、合同诈骗罪是怎样认定的,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合同诈骗罪,全名为合同诈骗罪,其核心犯罪构成如下:

犯罪嫌疑人应当从非法占有意图出发,无论是在合同的签订还是履行阶段,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方式,诱使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相信自己并进行金钱上的交易,从而获取对方相当数量的财物。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相比于其他犯罪有其特殊性,本罪所侵害的不仅仅是合同他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权,而且还对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严重的损害,因此,本罪属于一种典型的复杂客体的犯罪类型。

(二)本罪的客观要件,它是区分其他犯罪的关键所在。

具体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必须在与他人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诱骗合同对方当事人将财物交予自己,并且这些财物的数量达到了法定的要求。

(三)本罪的主体,它是基于自然人或法人而设定的。

只要人们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的年纪,同时又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就能被认定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同样地,任何法人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需要强调的是,本罪发生的场合主要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因此,主体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合同的当事人中的某一方。

(四)犯罪动机,也是判断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依据之一。

准确的说,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公共和私人财物的主观意图时,才能判定其构成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金额巨大的,一般判几年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事例审理过程中,有关“数额巨大”的刑事责任认定通常会将犯案者判处介乎于三年至十年之间且需并处罚款的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数额巨大”的法律概念并非全国统一,其具体标准会根据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而有所变异。一般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数额巨大”的起始点可能会相应提高;反之,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该起始点则可能相对降低。在实际的司法判决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权衡犯罪嫌疑人和其辩护人,如不得擅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量刑判处亦需考虑犯罪嫌疑人在事例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自身行为所导致的损害结果的认识与悔过。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缴赃款、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获得受害人的谅解等多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均能成为影响量刑判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不同。 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的,案发五年后不再追诉;五年至十年的,十年后失效;十年以上的,十五年后结束;无期或死刑的,二十年终止。 二十年后追诉需向最高检申请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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