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的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立案,就是要有犯罪事实,还得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这个事得归这个司法机关管。犯罪事实就是能有证据证明已经做了伤害大家的事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犯事的程度已经到了要被判刑坐牢的地步。
至于管辖范围,就看犯什么罪,还有在哪里犯的。立案的过程大概就是先有人来报警、告状、检举揭发,不然就是自己承认了,然后开始审查。审查完了觉得可以立案的话,就立上,然后再告诉那个报警的人;如果不能立案,也会告诉他原因。

刑事立案,简单说就是要有犯罪事情的证据,也得让我们抓起来去判他们罪名。犯罪事实其实是我们可以找得到证据来证明有个人做了对社会有害的事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这个犯罪行为已经严重到应该被法律惩罚的地步。
至于管辖范围,就看犯罪的种类,还有发生在哪里这些因素来决定的。程序上来说,就是先有人来报案、投诉或者说是自己主动投案,接着警察就要好好看看这个事能不能立案。审查过后如果觉得符合立案标准的话,那就立呗,还要通知报案的那个人知道;要是不符合,那就不用立了,还会告诉人家为什么不能立。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这一点要求有确实可靠的证据来证实已经发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这个案件还必须属于相应司法机构的法定管辖权限之内。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通常要按照如下步骤展开:
首先是接收来自报案人、受害者、举报人或自首人员的有关信息;接下来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以确认是否满足立案的要求。经审查后若认定可以立案的,则正式立案处理,并通知报案人有关情况;反之,如果经过审查发现并不符合立案标准,那么将不予立案,同时向报案人详细解释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要约的概念及其必要条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应该具备如下条件:
(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这一特定的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人还是代理人可以在所不问,便他必须是在客观上可以确定的人。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与之建立合同关系。
(3)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否则,就没有承诺的对象,也不可能有承诺法律效果的产生。要约的相对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通常是某一具体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一般是指向社会公众社会发出的要约,如悬赏广告。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对人的承诺,建立合同关系。要约能否为相对人所接受,关键是拟订立的合同对其亦有利。
因此,要约除须表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愿望以外,还须表明拟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方法以及要求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约人考虑是否承诺。
二、承诺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承诺,必人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有相对人思表示,因此,承诺非受要约人作出不可。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是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承诺与受要约人的承诺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所谓“合理期限内”是指:要约确定承诺期限的,所确定的期限内即为合理期限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即为合理期限。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者,则是一种新的要约。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诈骗案立案流程及时间具体如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审查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审判阶段: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辩护律师自人民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诈骗罪立案时限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接到报案或发现犯罪线索后,决定是否启动刑事程序的过程。其条件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刑事立案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必须存在犯罪事实;二是必须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只有当发生了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且能够确定具体嫌疑人时,才能进行立案。此外,还需具备一定的证据基础,例如证人证言、物证或书面材料等,以证明案件具有可追溯性和调查价值。 其次,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具体的立案程序如下: 1. **受理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对报案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和收集证据。 2. **初步调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会展开初步调查。这包括询问相关人员、调取相关资料以及现场勘查等,以获取更多信息来判断是否需要正式立案。 3. **决定是否立案**:经过初步调查,如果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有足够证据支持,则可以作出正式立案决定。反之,如果没有发现足够依据,则不予以立案,并应告知举报人或被害人理由。 4. **制作文书**:一旦决定立案,需要填写《案件登记表》并制作相应文书。这些文书将成为后续侦查及司法程序的重要依据。 5. **开展侦查工作**:在正式进入侦查阶段后,警方将根据案件性质开展深入调查,包括搜集更多证据、抓捕嫌疑人以及讯问等。同时,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及时通知其家属及提供法律援助等。 总之,刑事立项不仅涉及法律条款,还关乎社会公正与治安维护。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可能会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流程大致相同。在整个过程中,各级执法部门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从而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