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否必须要退还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侵占罪是否必须要退还”这个问题。侵占罪是指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非法获利为动机,占有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绝归还,严重侵犯了财产权,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法律明确规定……

一、侵占罪是否必须要退还

在侵占罪中,行为人往往需要无条件地返还其擅自占据的财物。

侵占罪特指那些具有非法获利动机的藐视法律,利用职务或其他优势,未经授权而接管、私自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葬物并且拒绝归还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伦理准则。

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中明确包含了“拒不交还”这一关键因素;

因此,当这类违法行为者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定有罪之后,偿还他们所占用的财物流通便是他们毋庸置疑的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指非法获利动机下,未经许可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不归还,严重侵害财产权,违反道德法律。 法律明确“拒不交还”为构成要件,故违法者被判有罪后,无条件返还财物是其法定义务。

二、侵占罪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关于侵占罪是否可纳入调解范畴,答案为肯定。

侵占罪既属于自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展开调解的权限和义务。

侵占罪,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将本应由他人保管之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正式占有并据为己有,且涉案财产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被告方仍然固执拒绝归还给受害者,这便是侵占罪的基本构成要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侵占罪是否公安立案侦查

侵占罪在法律规定中被列为自诉事件,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启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程序。侵占罪的定义是指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动机,将应当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在犯罪数额达到特定标准的情况下,依然拒绝归还给相关权利人。在此类事件中,受害人需要直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材料,而后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会予以正式立案审判。但是,若涉及到侵占国有财产,或者侵占的对象是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且犯罪嫌疑人拒绝对其进行退还时,公安机关可能会介入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总的来说,关于侵占罪是否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若您面临类似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为精确的法律解答及援助。

侵占罪指非法获利动机下,未经许可占有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拒不归还,严重侵害财产权,违反道德法律。 法律明确“拒不交还”为构成要件,故违法者被判有罪后,无条件返还财物是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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