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证据才刑事拘留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有什么证据才刑事拘留”这个问题。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时,遇到法定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一种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 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证据会引……

一、有什么证据才刑事拘留

按照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若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行为,作为一种临时性的措施。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类型的证据可能会引发刑事拘留的后果:

首先,当被害者或者目击现场之人确认他们看到的就是此次罪行的肇事者之时;

其次,如果有犯罪现场遗留下的物证、书证等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嫌疑;

再次,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或者住处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第四,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试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

第五,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第六,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愿意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身份无法确定;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机关侦办案件时,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 引发拘留的常见证据包括:目击指认、现场物证、嫌疑人处发现罪证、逃匿自杀企图、毁证串供风险、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

二、有什么证据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关于对方在抚养子女方面的不利状态,我们建议您提供如下五种类型的证据:

(1)如涉及严重疾病或身体伤残等因素,强烈建议您申请医疗以及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2)可以尝试从对方邻居、朋友等人处获取一些信息,以此来证明该方长期存在不良习惯,这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极其有害,或者证实该方未能切实履行抚养义务甚至可能遭受子女虐待的情况。

(3)如果发现对方频繁更换居所地点,您可以向对方租住房屋的业主了解相关租赁合同的详细内容。

(4)若因为对方拖欠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您有权要求该方向其债权人请求出示有关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文件。

(5)倘若对方在经济上出现困难,给继续抚养孩子带来了压力,您可考虑前去对方所在的工作单位,请求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文件以澄清其收入来源及职场变动状况。

此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他们自身的意见也是至关重要的参考指标,建议您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并尊重他们个人的意见和感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有什么证据能定罪怎么判

在定罪过程中,所需的证据种类繁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类笔录、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等等。这些证据必须同时满足合法性、客观性及关联性的要求,并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以充分证实犯罪事实的真实存在。而对于如何进行量刑判决,则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例如,对于故意杀人罪这一重罪,若情节特别恶劣者,甚至可能面临死刑的严厉惩罚;而对于盗窃罪而言,其刑罚的轻重将主要依据盗窃金额的大小及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加以确定。因此,针对不同的罪名以及具体事例的实际情况,所适用的判刑标准和幅度也会有所差异。

刑事拘留系公安、检察机关侦办案件时,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人身自由剥夺措施。 引发拘留的常见证据包括:目击指认、现场物证、嫌疑人处发现罪证、逃匿自杀企图、毁证串供风险、身份不明及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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