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哪里批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是哪里批的”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以下几……

一、取保候审是哪里批的

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需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审核批准方可生效执行。

取保候审,是针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那些未经正式逮捕或是虽已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而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

(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办理完毕,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需经公安、检察院、法院审核,针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防其逃避司法程序,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承诺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解羁押。 依《刑诉法》,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可能轻判、不致危害、重病、孕期哺乳或羁押期满案未结者。

二、被取保候审还会进看守所吗

依据我国相应的司法法条条例,是否会在取保候审阶段之后将被告人收押,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若发现其存在违法规则的行为,就极有可能面临回归监狱服刑的可能性。

对于已被法院裁决取保候审的罪犯或被告若再次触犯相关规定,将会责令其现场写下深刻的反省悔过书,同时要求他们重交保证金或者提出新的担保人替补,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监管,甚至可能依法批准将其逮捕关押。

当罪犯或被告的违规情节达到需要逮捕的严重程度时,法院有权先行对之实施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取保候审是通知律师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的通知对象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至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同时,辩护律师也会被通知出席。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操作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之后,往往会迅速地将该决定通知给被取保候审之人及其所在公司/机构、家属,同时也会告知辩护律师。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相关人员的知情权,并且确保取保候审的程序得以合法且有效地执行。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若联系方式出现错误或者存在其他客观上的阻碍因素,那么可能会导致通知的延迟或者无法送达。因此,如果您身为辩护律师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相关信息。

取保候审需经公安、检察院、法院审核,针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防其逃避司法程序,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并承诺随传随到,不羁押或暂解羁押。 依《刑诉法》,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可能轻判、不致危害、重病、孕期哺乳或羁押期满案未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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