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证据算敲诈勒索罪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什么样的证据算敲诈勒索罪”这个问题。在处理敲诈勒索案时,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揭露非法占有和威胁行为。具体来说,需要以下证据: 1.揭露非法占有与威胁行为的证据,如恐吓信、短信、录音……

一、什么样的证据算敲诈勒索罪

在处理敲诈勒索罪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往往包括以下多项内容:

首先是能够有力地揭露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独断目的和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相关书信、物件(如恐吓信、手机短信记录及电话录音等);

其次是能够明确证实被害人由于受到威胁或要挟而被迫交付财物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最后是证人证言部分,这其中既包括亲眼见证威胁过程的证人,也包括了解相关情况的知情人士的证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处理敲诈勒索案需证据:揭露非法占有与威胁行为的证据(如恐吓信、短信、录音);证明被害人被迫交付财物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及证人证言,含目击威胁者与知情人士证词。

二、什么样的证据有利于离婚?

关于离婚所需提交的证据,以下几点需要着重注意:

首先,联系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材料,如结婚证件是必不可少的;

其次,相互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也必须经过认真收集和整理;

再者,如有双方处于分居状态之情况,则需依据事实程度提供分居时间及其原因等证明材料;

对于财产方面的证据可能包括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等;

最后,并不能忽视对子女状况进行详细说明,这其中应包含子女生育证明以及户口证明等文件,同时还需要呈交能够反映夫妻双方抚养能力以及子女意愿跟随哪一方生活情况的相关证明资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什么样的证据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人

在法律领域中,为证明自身确实无法获悉某些重要事实,以下四种类型的证据可能具备相应价值:1.书证:即是指涉及到相关情况的书面文件、合约、电子邮件以及短讯等,这些都可以佐证您并未接收到过相关信息或者没有直接参与到特定事务之中。2.证人证言:可信的证人证词能够阐述您在特定事态下并未具有了解相关状况的机会,或者展示出您显然对此不知情的态度。3.视听资料:如监控摄像记录等,它们能够呈现出您在此期间的具体行为轨迹及状态,从而证明您与那些已知的事情并无关联。4.您本人的陈述:若您的表述真实可靠、合乎逻辑、前后连贯,并且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呼应,那么这同样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对于证据的证明力,需要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评估,仅仅依靠某一份单独的证据往往很难充分证明您的无知,只有通过多份相互印证的证据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够更加有力地支撑起您关于不知情的主张。

处理敲诈勒索案需证据:揭露非法占有与威胁行为的证据(如恐吓信、短信、录音);证明被害人被迫交付财物的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及证人证言,含目击威胁者与知情人士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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