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范畴有哪些内容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的范畴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强制措施,主要用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一、取保候审的范畴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执行手段之一。

取保候审的实际应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以避免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来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重要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嫌疑人; 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嫌疑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女性嫌疑人; 以及羁押期限将至但案件尚未了结的情况。 这些措施旨在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同时兼顾人道主义原则。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犯罪嫌疑人将不再受到警方的羁押,但是如果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仍有权批准逮捕:

首先,犯罪嫌疑人为防止再次谋害他人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其次,其行为对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构成了实际威胁;

再者,可能涉嫌销毁或篡改证据,妨碍证人出庭作证或者串通供词等。

取保候审制度,即相关部门针对具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及哺乳期幼婴的人犯实施的暂时性非羁押的处置措施。

对于应当予以逮捕之人犯,若经检查确认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以及养育自己婴幼儿时期的妇女,或者罪行相对轻微之人,则可适用取保候审策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取保候审的案件严重吗现在

取保候审与案情的严重性并无必然关联。取保候审,乃针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望被处以管制处罚、亦或能够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或是恐将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期惩罚,且采取该措施后不会给社会产生额外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获得取保候审的事例都不严重。部分事例在侦查初期,由于证据尚未充足,需要进行深入调查,因此也会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总而言之,衡量事例的严重程度需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多个维度的因素,而非仅仅根据是否采取了取保候审这一单一措施来做出判断。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重要强制措施,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嫌疑人; 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嫌疑人;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女性嫌疑人; 以及羁押期限将至但案件尚未了结的情况。 这些措施旨在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同时兼顾人道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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