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要开庭么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后要开庭么”这个问题。解除羁押或候审措施不意味着案件结束了,还要开庭审理的。这个措施是为了保证诉讼正常进行,又不是最终判决。司法机构会一直调查、审查起诉。等事实清楚、证据……

一、取保候审后要开庭么

解除羁押或批准人身自由的候审措施并不能象征着案件处理程序的划上终止符,通常局势下仍然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开展庭审工作。

因为这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活动能够顺畅地进行下去,而并非对案件的最终裁决结果产生影响。

在此期间,司法机构将持续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和审查起诉等相关工作。

若案件的事实经过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符合提起公诉的法定条件时,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从而引领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即我们常说的开庭审理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解除羁押或候审措施非案件终结,仍需庭审。 此措施确保诉讼进行,非最终裁决。 司法机构持续调查、审查起诉。 事实明确、证据确凿时,司法机关将依法提起公诉,引领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二、取保候审可以出市区吗

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获得司法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他们是能够离开其居住地的。

然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中的被羁押人员未经合理理由,不得擅自离开他们所属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

若有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宣布对某取保候审人员实施强制措施的情形,并授权由哪个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那么,该派出机构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允许被羁押人离开原居住的地区之前,须事先征得做出判决令的司法机构的点头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和量刑金额一样吗

在实践中,您需要注意到,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金额并不完全取决于相应的量刑标准或罚金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字往往是通过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的:首先是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的角度;其次是结合整个事例的情节以及刑法的基本定义和性质进行深入研究;再者,还需根据潜在的法定刑罚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多个层面进行计算。然而,量刑标准或罚金数额的设定却是依据具体且已实施的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金钱价值,并依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作为定罪标准。因此,我们可以发现这两种机制的确立具有不同的依据,目的也有所区分。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而罚金数额的确定则是衡量犯罪行为危害性程度的量化表现形式,旨在进一步明确应适用的法定刑罚限度。

解除羁押或候审措施非案件终结,仍需庭审。 此措施确保诉讼进行,非最终裁决。 司法机构持续调查、审查起诉。 事实明确、证据确凿时,司法机关将依法提起公诉,引领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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