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俩罪名不是一回事。帮信罪,就是给犯事儿的人提供上网之类的帮助;而掩隐罪,就是说把犯罪得来的东西藏起来或者换个地方放好。
然后,它们俩在主观认知上也有点儿区别。帮信罪需要知道兄弟犯了什么事就行了,掩隐罪那就得对事儿心里门清才行。再说了,这俩家伙伴随着犯罪过程的时间也是各不相同。帮信罪,通常是在兄弟们做坏事的时候给点儿帮助;而掩隐罪,多半都是等到事情都已经搞好了再来把犯罪得来的东西处理掉。
我们先说说这两个罪名。
首先,它们俩的犯罪行为可不一样。帮信罪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帮人干坏事儿,比如给他们提供网络服务之类的。而掩隐罪就比较有意思了,它是把别人犯了案的钱偷偷藏起来或者转走,不让警察发现。
然后,这两个罪名的主观意识也不太一样。帮信罪的话,你只要知道有人要做坏事,然后给他提供帮助就行了。但是掩隐罪就得更清楚地知道人家到底干了什么坏事,还得知道这个钱是怎么来的。
最后,这两个罪名的时间点也不一样。帮信罪通常都是在别人犯罪的时候提供帮助,而掩隐罪,就是在别人的罪行已经被发现以后,再去处理那些坏人搞到手的钱。
解析:
首先,这两种犯罪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帮信罪主要涉及到为其他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方面的协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则是对诸如赃款、犯罪工具等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等处理活动。
其次,从主观认知角度来看,帮信罪对于其上游犯罪的明知程度相对较为宽泛和概括性;相比之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明知程度则更为具体和明确。
此外,这两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时间阶段也有所不同。帮信罪通常发生在其上游犯罪实施过程当中;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则大多是在相关犯罪已经完成并依法认定为既遂之后,对犯罪所得或犯罪收益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处理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包括盗窃罪在内的侵犯财产罪的下游罪名。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针对以前《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进行了修改,修改细化为:“掩饰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四种,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客观上又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构成这罪。
3、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盗窃罪所盗窃的东西是别人的合法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指的财物是犯罪所得的,不是合法取得的财物。
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如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包括盗窃罪在内的侵犯财产罪的下游罪名。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针对以前《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进行了修改,修改细化为:“掩饰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四种,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客观上又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构成这罪。
3、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盗窃罪所盗窃的东西是别人的合法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指的财物是犯罪所得的,不是合法取得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