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与掩隐罪区别在哪

首先,这俩罪名不是一回事。帮信罪,就是给犯事儿的人提供上网之类的帮助;而掩隐罪,就是说把犯罪得来的东西藏起来或者换个地方放好。
然后,它们俩在主观认知上也有点儿区别。帮信罪需要知道兄弟犯了什么事就行了,掩隐罪那就得对事儿心里门清才行。再说了,这俩家伙伴随着犯罪过程的时间也是各不相同。帮信罪,通常是在兄弟们做坏事的时候给点儿帮助;而掩隐罪,多半都是等到事情都已经搞好了再来把犯罪得来的东西处理掉。

我们先说说这两个罪名。
首先,它们俩的犯罪行为可不一样。帮信罪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帮人干坏事儿,比如给他们提供网络服务之类的。而掩隐罪就比较有意思了,它是把别人犯了案的钱偷偷藏起来或者转走,不让警察发现。
然后,这两个罪名的主观意识也不太一样。帮信罪的话,你只要知道有人要做坏事,然后给他提供帮助就行了。但是掩隐罪就得更清楚地知道人家到底干了什么坏事,还得知道这个钱是怎么来的。
最后,这两个罪名的时间点也不一样。帮信罪通常都是在别人犯罪的时候提供帮助,而掩隐罪,就是在别人的罪行已经被发现以后,再去处理那些坏人搞到手的钱。

解析:
首先,这两种犯罪行为在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帮信罪主要涉及到为其他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方面的协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则是对诸如赃款、犯罪工具等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等处理活动。
其次,从主观认知角度来看,帮信罪对于其上游犯罪的明知程度相对较为宽泛和概括性;相比之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明知程度则更为具体和明确。
此外,这两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时间阶段也有所不同。帮信罪通常发生在其上游犯罪实施过程当中;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则大多是在相关犯罪已经完成并依法认定为既遂之后,对犯罪所得或犯罪收益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处理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包括盗窃罪在内的侵犯财产罪的下游罪名。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针对以前《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进行了修改,修改细化为:“掩饰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四种,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客观上又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构成这罪。
3、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盗窃罪所盗窃的东西是别人的合法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指的财物是犯罪所得的,不是合法取得的财物。

盗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如下: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包括盗窃罪在内的侵犯财产罪的下游罪名。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针对以前《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进行了修改,修改细化为:“掩饰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四种,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客观上又采取“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就构成这罪。
3、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盗窃罪所盗窃的东西是别人的合法财物,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指的财物是犯罪所得的,不是合法取得的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帮信”与“掩隐罪”是中国刑法中涉及犯罪帮助和掩盖行为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上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从法律性质来看,“帮信”指的是对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提供帮助,通常表现为协助、支持或促进他人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凡是明知他人正在实施犯罪而给予帮助的,都可能构成“帮信”。而“掩隐罪”则主要是指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隐瞒或遮掩,以逃避法律追究。这种行为一般是在事后进行,不同于前者。 其次,在构成要件上,“帮信”的成立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即明知他人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提供了实际的帮助,包括资金、工具、信息等;三是在客观上对该犯罪结果产生了影响。而对于“掩隐罪”,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对已发生案件的信息隐藏或阻碍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等情况。此时,主体并不需要参与到原始犯罪中,只需具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即可。 再者,在适用情形方面,“帮信”的对象多为正在进行中的违法活动,如贩毒、盗窃等,而“掩隐罪”的对象则通常针对已经完成且被发现的违法事件,比如藏匿赃物或者伪造证据来干扰司法程序。因此,两者所针对的问题和时间节点不同,这也使得它们在处理方式和量刑标准上有所差异。 最后,从社会危害性角度看,“帮信”往往直接助长了其他人的违法活动,其危害性较大,因此处罚力度较重。而“掩隐罪”虽然也具有一定社会危害,但由于其主要作用在于阻碍司法公正,其惩罚措施相对而言可能会轻一些。 综上所述,“帮信”和“掩隐罪”的区别体现在法律性质、构成要件及适用情形等多个方面。在具体案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便准确界定责任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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