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过后是逮捕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过后是逮捕吗”这个问题。刑事拘留不意味着必然会被逮捕。 刑事拘留是侦查阶段的一种临时性措施,主要目的是限制现行犯或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逮捕则需要经过检察院或法院的批准,适……

一、刑事拘留过后是逮捕吗

刑事拘留并不一定意味着必然被逮捕。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旨在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以应对法定的紧急情况。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一项法律程序,适用于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当采取取保候审仍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险性发生时,便应依法进行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相对较短,通常不会超过37天。

在此期间,若侦查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将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

然而,如果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等因素影响,也可能会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刑事拘留非必然逮捕。 刑事拘留为侦查时临时措施,剥夺现行犯或嫌疑人人身自由。 逮捕需检察院、法院批准,适用于确凿证据且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者。 取保候审无效时,依法逮捕。

二、刑事拘留有判刑的可能吗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判处刑罚,且需满足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除非存在法定的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以下将详细说明:

1、公安机关对公民实施拘留之后,须在24小时之内对拘留之人展开审讯询问,若发现应予释放,须刻不容缓地予以释放;

2、若检察院决定不予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应当即时释放被羁押者;

3、当刑事拘留行为经过调查后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实充分,得到了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许可,那么其便应当列入刑事处罚的名单中接受审判;

4、一旦受到刑事拘留,无论最终判决结果为何,均会留下相关记录。

如果犯罪嫌疑人流放后经查证无罪,则例外地不会留下案底。

然而,当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行为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侦查获得了确凿的证据支持,那么此举便会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阅批准逮捕,接下来由检察官提起诉讼,最后经由法院进行审理,倘若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判定为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如此一来自然会被记录在案。

反之,假如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认定涉案人员并没有任何确凿的犯罪证据,那么他们将被释放,同时也避免了记录案底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非必然逮捕。 刑事拘留为侦查时临时措施,剥夺现行犯或嫌疑人人身自由。 逮捕需检察院、法院批准,适用于确凿证据且可能判徒刑以上刑罚者。 取保候审无效时,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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