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限是哪一天开始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期限是哪一天开始算”这个问题。依据法律,公安机关发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决定的当天,即为拘留期限的起始日。在实施拘留后的24小时内,必须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涉及多……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哪一天开始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宣布实行刑事拘留之际,便是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点计算之日。

公安机关须在实施拘留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进行首次讯问。

在计算刑事拘留期限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到,若涉及到多次作案、流窜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其拘留期限则可依法延长至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即为拘留期限起始日。 拘留后24小时内须首次讯问。 对于涉及多次、流窜、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拘留期限可依法延长至30天。 这是确保法律程序公正、及时的重要措施。

二、被刑事拘留多少天批捕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合法期限设定为14个自然日。

自被拘捕者进入看守所的那一刻开始,这一周期便开始计算。

期间,司法机关需要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延长拘留期限。

在这个过程中,由检察院审核的时间总计为7个自然日,此数字应包括在14个自然日内。

若经审核符合逮捕条件,则执行逮捕;

否则,需予以释放或者更换其他强制措施。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形,例如发生延长的情形,刑事拘留期可以延长至37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仍然需要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同样,如果经过审核依旧符合逮捕条件的话,那么将执行逮捕;

反之,则必须进行相应的释放或者改变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吗

刑事拘留期内,律师具备会见犯罪嫌疑人之资格。刑事拘留乃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其直辖范围内之事件,在开展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一种针对当前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此阶段内,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见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价值。律师凭借其持有之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有权请求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过程中,律师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详细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代理其提出申诉、控诉,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事宜,从而有效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即为拘留期限起始日。 拘留后24小时内须首次讯问。 对于涉及多次、流窜、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拘留期限可依法延长至30天。 这是确保法律程序公正、及时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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