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刑期怎么计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期间刑期怎么计算”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和刑期的计算没有关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一般是从法院的判决执行日开始计算的。如果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拘留或逮……

一、取保候审期间刑期怎么计算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无法包含于罪犯的刑期之内。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本质与刑期的计算方式无关。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应当自法院裁决执行日开始算起。

如在裁决执行之前已经受到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则可按照每一天的拘留时间来折抵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无法包含于罪犯的刑期之内。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本质与刑期的计算方式无关。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应当自法院裁决执行日开始算起。 如在裁决执行之前已经受到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则可按照每一天的拘留时间来折抵相应的刑期。

二、取保候审期出市身份证能用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然而,若欲离开本市境内,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凡已获准取保候审之人,务必严格遵守以下一系列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无法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所在城市或县城;

其次,如个人居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变更的话,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递交至执行机构进行备案;

第三,在接到强制传唤时应及时抵达所在地接受讯问;

最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扰证人提供证言,同时也严禁销毁、伪造相关证据及互相串通口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跑了公安有责任吗

针对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这一现象,若此情况发生,公安部门通常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和强制性措施,犯罪嫌疑人理当严格遵循相关的约束条件与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负有法定的义务,即未经执行机构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这一阶段选择逃跑,那么他将违反相关规定,因此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和损失均由其自己负责承担。然而,在整个过程当中,公安部门已经依法尽到了告知相关规定的职责,同时也对犯罪嫌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将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可能面临解除取保候审措施、保证金被法院强制没收等问题,甚至被公安机关列入重点追缉的对象名单,从而为将来的事件审理铺垫下潜在的障碍和负面影响。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无法包含于罪犯的刑期之内。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法律规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本质与刑期的计算方式无关。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期应当自法院裁决执行日开始算起。 如在裁决执行之前已经受到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则可按照每一天的拘留时间来折抵相应的刑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