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听证员提什么问题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危险驾驶罪听证员提什么问题”这个问题。危险驾驶罪听证会上,听证员会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案发的具体情况,例如案发时间、行驶路线以及交通状况等。 2.被告是否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

一、危险驾驶罪听证员提什么问题

在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听证环节中,听证员很可能就下列几个方面进行提问:首先是关于案发当天的详细情形,包括驾驶员行车的具体时间段、所经路线以及当时的交通状况等等;

其次,询问被告是否自身认识到了他所实施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构成危险驾驶的标准;

再次,了解被告人是否曾受到过相应处罚或者曾有不良的驾驶纪录;

最后对于案发当日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及身体状况也要进行深入了解,比如有无疲劳驾驶、醉酒驾车、罹患疾病等可能影响其正常驾驶能力的因素。

此外,也不能忽视对危险驾驶产生的直接后果的核实,例如是否导致了人员受伤甚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程度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危险驾驶罪听证中,听证员会聚焦以下几点:1)案发细节,如时间、路线及交通状况; 2)被告是否意识到行为的危险性; 3)过往驾驶记录与处罚; 4)当日精神与身体状态,排除疲劳或醉驾; 5)核实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细分怎样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在道路区域内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将被判处拘役刑罚,并同时处以罚金:

(1)追逐竞驶,其情节严重恶劣的行为;

(2)因饮酒过量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行业,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以及(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造成了公共安全风险的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前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如果其涉及到的机动车所有者或管理者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话,那么将根据上述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然而,若在实施上述两种行为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了其它类型的犯罪,则应依据处罚较重的那一种罪名进行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是否适用刑拘

在特定的法定条件下,危险驾驶罪可以采纳刑拘的方式进行处理。刑拘,全称为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通过直接受理的相关事件,在进行侦查期间,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那些现行的犯罪分子或重大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暂时性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危险驾驶罪涵盖了诸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速的情节恶劣程度等各种复杂情况。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并且还存在着逃避侦查、可能销毁证据、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潜在风险等多种情况,那么公安机关便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然而,并不是所有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都会受到刑拘的处罚,这需要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

在危险驾驶罪听证中,听证员会聚焦以下几点:1)案发细节,如时间、路线及交通状况; 2)被告是否意识到行为的危险性; 3)过往驾驶记录与处罚; 4)当日精神与身体状态,排除疲劳或醉驾; 5)核实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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