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条件都有什么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条件都有什么”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的判定需要考虑多个条件。比如犯罪情节较轻,像嫌疑人血液酒精浓度稍微超标但没有实质危害;嫌疑人能够知……

一、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条件都有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的具体条件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该类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较轻,例如犯罪嫌疑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刚刚超出醉驾规定标准,并无实质性的危害后果产生。

其次,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所犯错误有清晰认识并且能够真诚悔过,尽心尽力地配合司法机关展开相关调查与处理工作。

再者,该类犯罪嫌疑人往往为初次触犯法律法规,属于偶然性犯罪,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犯罪记录。

除此之外,若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有立功表现,如协助司法机关成功破获其他案件等,亦可作为酌定不起诉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如嫌疑人血液酒精浓度略超标准且无实质危害; 嫌疑人能知错悔过,积极配合司法工作; 是初次违法犯罪,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若在案件侦办中有立功表现,如协助破获其他案件等,也可作为考量因素。 这些条件综合判定是否对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

二、危险驾驶罪包括哪些行为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犯罪罪名的法律定义中,包括以下四种具体行为类型:

首先是追逐竞驶,并已经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其次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第三类行为内容主要集中于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的车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严重超出额定乘客载客量,或者严重超越了规定的最高时速限制;

最后一类违法行为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危险化学品运输活动,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或者实质上的危害。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缓刑法的规定是什么

针对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问题,其适用情况需依据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和权衡。首先,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无疑是决定是否适用缓刑的关键要素之一。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血液酒精浓度相对较低,且并未引发任何交通事故,同时还具备良好的认罪态度,那么这些都将成为缓刑适用的有利因素。其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的悔罪表现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的典型表现包括真诚地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刑事司法机构的调查工作等等。此外,如果判处缓刑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所在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那么这也可以被视为适用缓刑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够获得缓刑的机会,必须根据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假如犯罪嫌疑人的危险驾驶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或者他/她曾经有过多次违法犯罪的不良记录,那么这类情况下,缓刑的适用往往会变得相当困难。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如嫌疑人血液酒精浓度略超标准且无实质危害; 嫌疑人能知错悔过,积极配合司法工作; 是初次违法犯罪,平时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若在案件侦办中有立功表现,如协助破获其他案件等,也可作为考量因素。 这些条件综合判定是否对危险驾驶罪酌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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