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谁能查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谁能查”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较为常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公、检、法三机关均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需要对被取保候审人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察院在审……

一、取保候审谁能查

关于取保候审的详细事宜,公、检、法等三方皆享有调查的权利。

在公安部门实际执行取保候审的程序阶段,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对被取保候审者的状况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

而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过程中,他们亦会对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审查。

最后,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环节里,他们同样可以对取保候审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关于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方均有调查权。 公安部门在执行时,需严格监督被取保候审者的情况。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亦会深入审查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确保程序公正与合法。 三方共同协作,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运行,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平正义。

二、取保候审要缴纳多少保证金

在做出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决定时,决定机构应该仔细权衡众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诉讼程序正常运行所需的保障力度,被取保候审人员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所涉及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节,可能判处刑罚幅度的高低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财务状况等等方面。

最终的锁定,应以保证金的金额为准。

而作为提供保证金的一方,须依照规定将保证金款项转入执行部门指定的特定商业银行账户之中。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在涉及刑事诉讼程序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种名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它的实施必须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首先,涉嫌者或被告有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或是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其次,当涉嫌的罪名可能导致被告人需承担有期徒刑及以上的重罚时,若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再者,若涉嫌者存在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已怀孕或正在哺乳孩子的妇女,同样也可采取取保候审手段,确保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危害;最后,若是因为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在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主动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人,他们需要承担起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责任。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关于取保候审,公、检、法三方均有调查权。 公安部门在执行时,需严格监督被取保候审者的情况。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亦会深入审查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形,确保程序公正与合法。 三方共同协作,确保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运行,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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